一、基本情况
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在财政综合业务系统中现有的功能,随着项目的增多以及访问频次的增多,技术架构的落后,当前的政府采购业务模块没有满足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业务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等要求, 且在业务监管、查询和统计分析等方面造成了极大的不便,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监管层面的需求,随着政府采购改革的推进和实践的发展,问题日益显现,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已明显落后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整体发展,也成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严重制约了改革推进、效能提升和监管创新。
二、建设目标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采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具备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分析预警等主要功能,旨在为政府采购执行监管部门提供专属的监管抓手,为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搭建一个采购执行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全要素管理、全流程监督以及全信息公开,以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效能,促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全面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政府采购
更加健康、有序发展,实现“交易高效、监管智能、服务专业、体验良好”的建设应用效果。系统的具体建设目标如下:
三、总体要求
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如下:
- 遵循金财工程各项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文档的编写必须符合国家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的标准。
- 系统须采取 B/S 架构,终端用户通过浏览器即可对系统进行操作。各业务模块采用 J2EE 体系架构构建。
- 数据交换的管理采用 SOA 理念,统一规范、统一管理。
- 服务器操作系统:支持 Linux、Unix、Windows 等主流操作系统。
- 数据库:支持集群的 Oracle 数据库和 Weblogic 中间件。
- 终端系统软件:支持 Windows 7 及以上操作系统;支持 IE8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并对 IE 后续版本升级造成的系统应用问题进行免费升级;支持 OFFICE 2003 及以上版本办公软件等。
四、业务需求
(一)功能性要求
统一工作台
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采购工作台,为所有政府采购角色的平台操作提供具有统一性的、安全性的、易用的平台。工作台是各业务模块的入口,所有用户登录后使用统一工作台进行业务操作。通过数据驱动的方式,在合适的时间,将合适的内容,通过待办提醒推送给合适的人进行处理,达到信息系统的高效协作,全自动化办公。
采购意向管理
采购意向公开依据部门预算,是采购计划上 的前置环节。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标的主品目、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公开除了最基本的信息发布功能外,它还能将每个政府采购项目串联起来,是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监管的关键一环。
- 采购意向发布
新增采购意向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标的主品目、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二上预算或部门预算)、预计采购时间等,一个采购意向公告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采购项目。
- 采购品目管理
将政府采购品目维护进系统,供预算单位在填 采购意向时,对标的的品目进行选择。
- 采购人管理
主要实现管理预算单位导入和采购人信息维护。
- 业务衔接
将系统发布的采购意向公告与市级政府采购平台对接,实现上下级采购平台之间的信息发布和同步。
计划管理
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采购人应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作为年度内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执行。条件成熟的单位可按季或按年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计划应包括具体采购项目、数量及采购预算等内容。采购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的安排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进度,提前提出采购申请。
项目采购管理
针对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项目,拓展完善项目管理内容,建立覆盖采购委托管理、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文件管理、采购合同管理、方式变更管理等业务的全流程电子管理和执行。采购项目是采购计划审批通过后,采购人将项目委托给选定的代理机构进行项目的执行。包括了采购项目立项、项目委托、采购项目公告、结果管理、合同管理及项目验收等功能。
- 采购立项与委托
采购人依据备案的采购计划进行立项,填写项目的基本内容。采购人立项时设置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委托代理机构、政策属性等信息。
- 项目公告
- 结果管理
招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录入招标的结果,提交给预算单位进行确认。确认后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结果公告包括中标公告和废标公告。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预算单位需要上传合同附件进行备案存档,同时对外发布合同公告。
- 项目归档
代理机构对结果的项目进行归档,归档的文件内容包括采购需求文件、委托协议、采购文件(招标文件)、专家签到表及评标 告、中标(成交)通知书、质疑投诉及处理文件等。
- 项目验收
预算单位对需要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同时上传验收 告。采购监管预警
采购监管系统,是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中枢和业务管控平台,用可视化的方式,对政府采购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结合业务跟踪进行督办、催办等处理,实现政府采购项目流程追溯、异常提示、行为预警等业务功能。
- 监管预警主题和预警点设计
根据政府采购业务规则特性和监督重点需求,定制监督主题与关键预警节点。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以及政府采购“放、管、服”要求,政府采 购监督预警服务平台将监督主题设置为预算资金监督预警、采购行为监督预警、采购时效监督预警、政策功能监督预警、市场信息监督预警五大模块。
- 预警规则管理
按照监督要求,可实现灵活配置的监督预警规则管理模块,可根据实际管理要求增加、调整业务管理规则。通过配置监督主体规则中的各项参数和阀值,来判定业务数据处于何种状态属于违规数据。
- 预警层级设置
依据触发预警的业务情形,设立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红色预警,为异常严重情形,需强制采取干预处理;黄色预警,为比较严重情形,需重点关注、分析研判,并做出处理;蓝色预警,为一般预警情形,需相关人员引起重视,并密切关注,决定是否采取处理措施。
- 监管预警通知
对于查询出的违规数据,可自动通知到采购当事人和相关监督人员,提醒他们及时对预警问题进行处理。
- 预警结果查询
针对每种规则监督预警的结果进行完整记录,可分单位、项目、状态等进行查询,方便监管部门全面掌握预警情况。
- 监管预警处理
对每种规则查询出的违规数据可进行处理,需要支持当事人自行处理和监管部门直接处理两种模式,灵活支持处理流程。
信息统计
在各业务模块预设各类业务探针,采集监管原始数据,归纳分析,形成多维度的信息统计和业务 表。统计分析数据以饼状图、环形图等不同方式进行展示, 同时统计数据具备导出功能。
- 项目信息查询
分采购方式、行政区域、代理机构实时统计已备案采购项目数量/预算总金额、已发布公告的项目数量/预算总金额、已完成采购的项目数量/预算总金额、已签订合同的项目数量/预算总金额等。
- 政府采购 表
系统可自动生成财政部规定的业务 表,包括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统计表、政府采购资金性质统计表、政府采购主体分类统计表、政府采购合同授予统计表、政府采购重要品目统计表、政府采购专项统计表-计算机、政府采购专项统计表-汽车、政府采购专项统计表-节能、等等。
- 政府采购账单
分采购目录、采购单位、归口业务部门等统计采购预算金额、已批复采购计划的金额、已完成采购的预算金额、已签订采购合同的预算金额、采购合同金额、预算结余率、已支付金额等为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提供数据依据。
- 采购行为分析
通过分析采购人的交易数据,对不同品类的采购趋势,对节能、环保产品的支持情况,做出完整的行为分析。
(二)非功能性需求
标准及规范
按照 GB/T 8567-2006 以及财政部金财工程统一的标准规范、北京市财政局制定的软件开发规范执行开发,保证软件工程生命周期的规范性,提高软件开发质量。
实用与可扩展性
所有系统、数据、功能和接口需求必须依据业务流程分析得出,满足业主单位对数据处理、业务流程和总体技术架构的要求,注重实效,具有灵活的可配置性,应能适应运行环境的变化和适应其他软件接口的变化,适应精度和有效实现的变化,适应业务的变化与改进。
在系统开发的各个阶段,重视系统的可扩展性,以适应用户未来在需求上可能出现的变化。
开放性与先进性
基于开放式标准,遵循国际标准,提供开放的数据接口,可以进行数据的转入和传出,实现系统间互连。采用先进成熟的设备和技术,确保系统的技术先进性,保证投资的有效性和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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