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工信部发表了《移动智能终端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表示未来手机中除基本功能软件之外的第三方软件要均可以卸载。
除了规定应用可卸载之外,《规定》还明确了从事应用商店等移动应用分发平台服务的互联 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及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了移动应用分发平台的生产企业虽所提供的应用软件有管理责任。
基本功能软件主要包括:
操作系统基本软件:系统内核应用、虚拟机应用、 略浏览引擎等。
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蓝牙、GPS、指纹传感器等。
基本通信应用:短信、拨 、联系人等。
应用软件下载通道:应用商店等。
同时,该《规定》还明确了收集客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需要明示且经用户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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