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宝应法院审结一起 络诈骗案件,诈骗金额高达227万余元。被告人6女5男,共11人,分别来自辽宁、安徽、贵州等多个省市。他们在 络相识,形成了一个岗位齐全、分工明确的诈骗犯罪团伙。本案系受害人 案而案发,被告人池某某、秦某等11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池某某等通过互联 分别建立“疯子 络传媒”“四月团”两个QQ群,通过发布虚假招聘广告实施诈骗。该犯罪团伙分别由团长、外宣、客服、培训等人员组成。
外宣人员主要负责通过在58同城 上发布招聘 络兼职的虚假广告,并通过QQ让被害人也就是求职者下载IS语音软件进入指定的IS频道 ,再联系客服并推荐被害人入群。当被害人进入IS频道后,频道内的客服、培训主要负责以收取“会费”“保证金”“资料费”“培训费”等名义,诈骗被害人款项,并让被害人通过扫描指定商户付款二维码进行付款。团长则主要负责开办商户、提供收款二维码,并根据每日被害人被骗款项账单,按事先约定分成比例,将提成款转账给外宣、客服、培训。
最终,该犯罪团伙在这样的运营方式下,一年多来实施诈骗金额共计227万余元,11名被告人分别获利19万余元至5000元不等,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池某某等被告人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3台,台式电脑主机12台,身份证1张,银行卡3张及被告人池某某用赃款为被告人周某某购买的戒指1枚。在侦查阶段,被告人池某某等人退出赃款合计5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池某某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虚构事实,利用 络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对主犯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对从犯秦某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法官点评:当前,互联 的飞速发展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在享受 络便捷的同时,也要学会如何辨别真伪,不断提升自我防范意识。本案中,所谓的“工作”“兼职”无疑是抓住了求职者的心理,利用轻松、快速、高收入来诱惑受害者上当。只要坚信致富只靠勤劳、天上不会掉下馅饼,那么,这些伪装与骗局便无所遁形。 郎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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