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宗“爬虫”软件案审结,“车来了”盗窃数据, “酷米客”获赔 50 万
谷米公司将元光公司诉至法院。深圳法院审理后认为,谷米公司和元光公司在提供实时公交信息查询软件的服务领域存在竞争关系。元光公司利用 络爬虫技术大量获取并且无偿使用谷米公司"酷米客"软件的实时公交信息数据的行为,实为一种"不劳而获""食人而肥"的行为,具有非法占用他人无形财产权益,破坏他人市场竞争优势,并为自己谋取竞争优势的主观故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据此判决元光公司向谷米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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