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手机预置软件更讨厌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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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龚明俊

智能手机预置软件占用手机大量内存,且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卸载。深圳市消委会的一项调查显示,预置应用软件不可卸载率高达88.91%,98.60%的消费者认为无法正常卸载预置应用软件不合理。深圳市消委会认为,预置应用软件违反多项法规。(9月1日《北京晨 》)

预置应用软件确实很讨厌。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在使用电子产品时,经常性遭遇厂家或商家肆无忌惮的绑架,比如,不良程序开发商恶意篡改用户浏览器主页,应用程序强制安装插件或其他软件,如今这种无赖行径又被手机生产商、电信经营商拿来当成宝贝了。花了钱买来手机,想删除那些自己不想要的软件,自己竟然作不了主。不知道这是哪门子经营之道。

无视用户诉求的商家,不会赢得用户的掌声;把用户当任意宰割的经营者,终将被用户冷落直到抛弃。其利润恐怕也只能得一时,难得长久。在用户选择越来越丰富、权利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用户终究会选择那些为自己着想的商家,会喜爱那些贴近用户心理的产品。毋庸置疑,真正的商机,不在绑架这种流氓行为中,而在于平等对待客户的文明经营理念里。

预置软件固然令人讨厌,而对此行为无所作为的执法者更令人讨厌,更让消费者失望。只针对厂家或商家讨论,这话题没有多大意思。关键问题在于相应的监管形同虚设,正是这种又聋又哑或装聋作哑的监管机构,给了商家为所欲为的机会和舞台。熟知法律的消委会称此行为违反了多项法规,换言之,就是某些执法部门不作为,放纵了厂家或商家的无良行为。试想,执法者没有把法律当回事,你还能指望违法者良知发现吗?

许多违反现有法规的“新生事物”,有着惊人的相似处:监管者不能有效按照既有法规积极执法,等到泛滥成灾时才开始“严肃查处”。殊不知,这种总是慢几拍的监管行为,在不断迫使消费者形成忍耐不法行为的心理,与此同时,也在消融消费者对监管甚至法规的信任。久之,就不是几件商品的事情,而是整个 会对法规的信仰问题,是法律 会能否快速进入良性轨道的问题。由治到乱易,由乱到治难,监管者如果没有同步、超前意识,无疑是对 会进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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