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微商”俩月没成交一笔
“老前辈”指点造假记录
大学生圆圆看到同学在朋友圈狂晒火爆的交易记录,忍不住也进了货,步入了微商的圈子,可她的销售情况却不怎么“美好”。
“看一个同学卖酵素卖得火,我就心动了,零售价298元一盒,进货是200元一盒,我就花1000元进了5盒。”圆圆说,刚开始她每天都在朋友圈里晒产品,可半个多月一盒也没卖出去,她就又去找到那个同学咨询,“她跟我说,不能只晒产品,还要晒聊天记录和成交记录。”
圆圆的同学给她推荐了软件,可以生成聊天和打款记录的截图。圆圆表示,虽然她在朋友圈里晒了两个月的“忽悠”图片,手里的酵素还是一盒都没卖出去,最终还是姑姑、阿姨等家人帮自己“消化”了。
聊天 转账 月收入
用俩“神器”全生成
精分神器
学名:微信对话生成器
用途:随心所欲地“自言自语”,只要会“编剧”,就能虚拟出无数不存在的“买家”和“回头客”。
广告语:没人捧场,我就为自己“鼓掌”!
赚钱神器:
学名:支付宝截图生成器
用途:除伪造打款记录,还可用“对账单”在朋友圈炫耀自己每月“赚”了多少钱,想赚多少就“赚”多少。
广告语:心有多大,“销售额”就有多高!
律师:虚假销售记录构成欺诈 消费者可获三倍赔偿
在圆圆短暂的“微商生涯”中,同行们用软件生成假截图,似乎已是常态,但利用虚假的交易记录忽悠消费者,事实上已构成欺诈。
“任何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行为,都构成欺诈。”据太学律师事务所王思远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王思远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遭受了损失,有权要求存在欺诈的微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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