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融软件更新招股书申 稿“三类股东”情况曝光

时隔近两年,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融软件)于5月20日晚间更新了招股书申 稿。

在此期间,艾融软件经历了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及现场检查,并对证监会发送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

存主要客户依赖风险

2016~2018年,艾融软件分别实现营收1.19亿元、1.4亿元和1.6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88.29万元、3865.42万元及5379.81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总营收的比例较高,2016~2018年,这一数据分别为76.90%、76.12%和72.98%。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同期,第一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较高,分别为25.02%、23.72%和21.99%,其中2016年、2017年,公司的第一大客户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的第一大客户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此,公司也将对主要客户的依赖列为风险之一。

有3户“三类股东”

相比之前的招股书申 稿,在此次更新的招股书申 稿中,艾融软件还主动披露了“三类股东”的情况。

“三类股东”有3户:广州沐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沐恩资本富泽新三板私募投资基金一 作为契约型基金,持股0.0683%;上海细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细水投资菩提基金作为契约型基金持股0.0059%;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质为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资管计划——“银河蓝海1 新三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股0.0045%。

招股书申 稿显示,根据保荐机购及律师的核查,上述“三类股东”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金融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已履行备案程序,其管理人依法注册登记;“三类股东”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资管产品杠杆、分级、嵌套的要求。另外,艾融软件的实控人、董监高及亲属、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也未直接或间接在“三类股东”中持有权益。

事实上,部分科创板受理企业背后的“三类股东”问题,亦是监管层关注的焦点之一。业内人士认为,“三类股东”问题处理难点主要在如何核查上,这是因为“三类股东”是典型的代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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