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青评论
企业屡屡试探用户耐心,最终将透支用户对企业的信任,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最近,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起诉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捆绑软件 络侵权案结案。在同学们的较真坚持下,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被告支付原告700元赔偿款,历时两年的官司告赢了。
被起诉的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是金山毒霸软件的开发及运营主体。有趣的是,诉讼同时是学生诉讼大赛的选题,该比赛要求参赛项目是真实发起的诉讼,是可诉并且值得诉的热点,还要以自然人身份提起,兼具公益性。
有学生发现安装金山毒霸时,该软件捆绑安装猎豹的“护眼大师”和“软件管家”两款软件,之后学生电脑内存被捆绑软件无端占用,电脑运行卡顿,还有弹窗广告,影响日常使用体验。经过一系列准备,他们认为下载金山毒霸软件时,未被明确告知捆绑安装其他软件,以此行为侵犯其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为由,将猎豹移动诉至法院。此案辗转两年,期间经历一审被告不服、二审法院调解。
虽然最终赔付只有700元,对在此期间奔波劳累的学生来说不算多。这样的经济代价,对科技公司来说也不够大。但对饱受捆绑软件困扰的人群来说,学生告赢的判决结果却大快人心。一些软件往往通过直接诱导、刻意隐瞒、强制安装等方式,让用户安装其并不需要的软件,为人们正常上 制造障碍,也未尊重用户知情权。当用户知情权得不到照拂,个人选择的自由、能够说不的权利,自然形同虚设。
软件捆绑的“好处”在于,公司可利用优势软件,捆绑销售其他软件,最终更好占领分众市场。同时用户被捆绑安装软件后,诸如精准弹窗广告、软件捆绑消费等,也能实现潜在利润增值。值得注意的是,调解过程中,猎豹仍然否认捆绑,而且称推送广告为“行业惯例”。可即便是“行业惯例”,就一定对吗?惯例有时还可能是陈规。这样的说辞,显然无法为其做法开脱。
某种意义上,只要软件好用,用户自然会“用脚投票”。当用户在软件市场上遇到更多更好、也更符合其使用习惯和目的的软件,自然会选择卸载那些强制捆绑的同类软件。为了减少卸载,某些软件甚至故意使卸载过程复杂化。但当软件供应商站到用户利益对立面,其技术手段越是“高级繁复”,就越让人反感,甚至最终使其丧失核心用户的信任。假若互联 公司总是不经用户同意,肆意安装软件,那用户更多的数据隐私,又怎敢放心交付?企业屡屡试探用户耐心,最终将透支用户对企业的信任,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在《规范互联 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第八条中,明确规定互联 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端上进行软件下载、安装、运行、升级、卸载等操作的,应当提供明确、完整的软件功能等信息,并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同时不得实施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用户下载、安装、运行、升级、卸载软件或未提供与软件安装方式同等或者更便捷的卸载方式等行为,此外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不久前,百度云盘默认PC端用户开启激励计划,被 友吐槽“骚操作”,随后只得黯然撤销。
现实中,用户对捆绑软件有多无奈,就有多痛恨,而华政学生维权胜利来之不易。这条维权路辗转两年,若是普通人,要么可能得不到预期结果,要么问题可能被解决,但谁又有那么多空闲?这些学生进行了充分调查,队员也都有法学背景,还有律师从中指导。在类似案例维权中,如此胜利十分难得,他们的“赢”也有极大的样本意义。
学生面对权益受损“挺身而出”,能激励更多用户不再沉默。学生在二审搜集证据时发现,该企业已改进做法,比如用户在下载安装时可自主选择是否安装“护眼模式”及“软件管家”。企业态度变化,是华政学生用行动争取而来。对广大互联 用户来说,维护个人权益需付出努力,但每一点胜利,都可能在 会产生积极回响。
撰文/白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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