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涉电信 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二:寇某某等六十人诈骗案
——警惕恋爱交友式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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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6年起,寇某某、陈某某等人通过设立公司方式组成犯罪集团开展电信诈骗活动。该犯罪集团不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而且还有专门设计的APP软件,以“云技术”、“区块链”等流行概念进行包装,骗取被害人信任。该组织成员利用微信、探探等互联 聊天软件添加数百名被害人,包装成功人士身份、聊天骗取信任后,编造高额盈利事实,诱骗被害人通过可后台调控的虚假投资软件进行投资,以错误引导、后台调控、限制出金等手段,造成被害人钱款亏损,进而达到诈骗钱款目的。截至案发,该犯罪集团涉案数额共计人民币730余万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寇某某、陈某某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据各被告人犯罪中的作用、犯罪数额、退缴退赔及认罪悔罪情况等情节分别判处刑罚。其中主犯寇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典型意义
从防范治理角度,一方面公民个人在使用 络交友平台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牢牢看住“钱袋子”,避免陷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造成情财两伤;另一方面, 络技术相关行业及从业人员应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增强法律意识,让 络技术造福于人。在面对诱惑时守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不要因一时贪念,被犯罪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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