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散布多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者个人信息 黑河市公安局行拘3人

近日,黑河市公安局快速研判、精准出击,从严处置两起疫情期间故意散布他人隐私信息治安案件,行政拘留3人,行政罚款4人。

案件一:

2021年1月4日23时,爱辉分局接市局任务指令,居民张某故意散布涉他人个人隐私信息,造成严重 会负面影响。接警后,分局成立专案组连夜行动,经调查核实、信息研判,查明违法行为人张某通过手机微信分别向多个微信群散布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者个人信息,导致该信息在 络上大量传播。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对本人故意散布他人隐私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爱辉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

1月5日16时,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手机微信群散布多条涉疫病例密接者个人信息,造成严重不良 会影响。市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爱辉公安分局迅速查办此案。爱辉公安分局民警经信息研判、布控侦查,迅速锁定主要行为人,并连夜将涉案行为人李某某、芦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查,李某某将相关涉疫个人信息及有关文件,分别转发到家人微信群中,其中李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孙某某分别点对点进行转发,芦某得到信息后转发至多个微信群中,导致相关个人信息在 络上大量传播。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芦某某故意将他人涉疫个人信息在多个微信群中转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孙某某对本人点对点非法转发他人涉疫个人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爱辉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分别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芦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孙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对涉及失泄密的公职人员,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黑河市公安局

2021年1月6日

黑河市公安局关于规范

疫情期间 络传播秩序的通告

三、互联 群组管理者(微信、QQ等 交软件群主、贴吧吧主、论坛版主、视频主播等)要履行好管理职责,做好监督、劝阻和辟谣工作,严禁群内传送、转发疫情防控防治工作文件、涉密(敏感)资料、信息,及时清理群组内的不实信息。

四、 站、新媒体平台以及广大 民积极发布转发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五、对通过 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和对 络信息管理不到位等行为,造成不良 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追究管理者、发布者、转发者的相关法律责任。

互联 不是法外之地,希望我市各互联 平台、新媒体和广大 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传递正能量,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 络环境和 会秩序。欢迎广大 民和群众投诉举 络不实、虚假、谣言信息,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举 电话:110,王警官1384567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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