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陕西 民编造传播涉疫谣言被依法处罚

当前,西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牵动着广大 友的心, 会各界纷纷投入到抗击疫情的行动之中。

然而,当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却有极个别 民却不顾事实真相,通过 络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已有多名陕西 民因编造、故意传播涉疫谣言被依法处罚!

? 典型案例 ?

1

12月25日,西安 民罗某在 上散播“某地凉凉了,大街上死了很多人”等谣言,扰乱 络传播秩序和 会秩序。属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罗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

12月25日,西安 民张某虚构“某村封控不让出村,村霸纠集混混持刀砍医护人员,被民警开枪击毙”等不实信息,在 络上发布,扰乱 络传播秩序和 会秩序。属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3

4

12月29日,延安 民高某使用美图软件将陈某的核酸检测 告制作成高某东阳性核酸检测 告,并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散布疫情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高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5

12月23日,商洛 民李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杨峪河有三个人从西安回来,检测呈阳性”的虚假信息,造成了群众恐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属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6

12月21日,榆林 民冯某某在抖音平台某直播间发表不实言论,谎称自己去过西安雁塔区、碑林区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在返回榆林途中逃避扫码,偷跑回榆。该行为误导群众,造成 会恐慌,扰乱公共秩序。冯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7

12月29日,宝鸡 民刘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我市某县出现3例阳性确诊患者,县城已经被封”的虚假信息,扰乱 络传播秩序和 会秩序。刘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 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 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 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 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 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 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 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 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陕西 警提醒

希望广大 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万众一心,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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