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洁 叶航 图│ 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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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是张三先生吗?我是保险公司的。你的车险快到期了,想 个价给你,方便你续保做参考。”不知道作为有车一族的你是否接到过这样的电话,如果有,除了感到厌烦之外,是否还会想“对方是怎么知道我是车主,并且还知道我手机 码的?”。今天,我们就说一个利用 络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案子。
2015年6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在家中通过电脑在 上利用非法搜索软件提取到了 上的企业业主资料,并通过QQ群发布出售信息资料的广告,这时,一些买家会联系范某某,经过商讨价格后,双方买卖达成。做了几个月后,范某某觉得以此获利非常可观,于是和朋友合开了一家公司,继续做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生意,从而扩大规模挣取更多的利润。
2016年7月,范某某决定单干,与其妻子寇某某以主营 络推广、 络营销策划、电商运营的名义,注册成立了一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随后又租了两间办公室,操起了“老本行”。他先后对外招收员工田某、冯某、豆某、李某等13人并对其进行培训。由范某某、寇某某在 上利用非法搜索软件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员工利用群发软件向QQ群发布推销广告,招揽买家、签订订单,并由员工确认收款后,向范某某、寇某某发送订单信息。随即二人根据订单信息中的买家要求,整理好后向买家电子邮箱发送非法搜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
据范某某交代,发送的公民个人信息内容主要有:姓名、性别、电话 码、身份证 、地址、公民身份类型(如企业、金融投资、车主、贷款类)等。
正当范某某售卖个人信息风生水起时,却“意外”受到公民举 。遂公安机关立刻展开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之后,依法向云龙区检察院提出逮捕决定。
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寇某某共出售非法获取的公司及公民个人信息1763次,高达2000多万条,非法获利累计人民币55万余元。
201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这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解释》中充分结合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特点和司法实践反映的主要问题,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规定,进一步加大了惩治力度。
2017年5月12日,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寇某某、田某、冯某等11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巨大,且具有较大 会危害性,云龙区检察院做出了对其依法批准逮捕的决定。
该案是自《解释》出台以后云龙区检察院办理的首起该类案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阿云提醒:随着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 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频发。当您在受到这样的电话骚扰时,请及时举 ,从而让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还大家一个安全无扰的生活空间。
今天的《阿云说案》就到这里,谢谢大家的关注!
我们下周不见不散
–背景音乐–
《雪的梦幻》
陈洁,
文艺90后,爱好“咬文嚼字”,
文字功底深厚,云检特聘“出稿者”。
–主播–
张幸,
没有什么特长,一个直白的大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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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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