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陈立新到新左旗阿木古郎镇就“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开展调研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调研组关于三少民族自治旗自治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 告
6月19日,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调研组深入满洲里市就我市侨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赴旗市区就《呼伦贝尔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呼伦贝尔市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条例》进行前期立法调研
(一)学习和教育取得进展
一是坚持宣传引导。发挥政府、媒体和 会多方面的作用,加强对国家和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的常规宣传,组织开展了《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和国际母语日纪念活动。加强蒙古语言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组织举办了蒙古语文听写大赛、蒙古文诗歌朗诵比赛、蒙古文书法比赛等系列活动。定期召开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营造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 会环境。二是加强民族教育。坚持“两主一公”办学模式,优先重点扶持以蒙古语授课为主的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的配套助学政策及研究生奖励制度。实施以蒙古语授课为主加授汉语或者以汉语授课为主加授蒙古语的双语教学,目前全市蒙古族学校16所,在校学生8515人,加授蒙古语授课的民族学校9所,在校学生2568人。三是支持就业创业。加强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每年从计划总数中,划定不低于15%的职位用于蒙古语授课毕业大学生。有些旗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以蒙古语授课为主的实用技术培训,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供服务。
(二)使用和管理取得进步
(三)信息化建设取得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抓《条例》贯彻实施的力度还不够
蒙古语言文字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蒙古语文工作主管部门对当地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管理还不到位,领导机制、议事机制和执法监督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蒙古语授课教育需进一步加强
现有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个别蒙古语授课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缓慢,与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仍有差距。全市蒙古族幼儿园只有5所,蒙汉合园12所,中心城区民族幼儿园供给不足,蒙古族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调研中了解到,海拉尔区蒙古族人口近4万人,但民族幼儿园只有一所,每年仅招收蒙古语授课幼儿50名左右,满足不了蒙古族适龄儿童就近入园的需求。
(三)蒙古语文翻译力量薄弱,执法队伍缺乏
(四)蒙汉文并用治理整顿工作力度不够
一些不具备资质的制作企业,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承揽翻译、书写、制作蒙古文牌匾的现象普遍存在。市面仍然存在着牌匾、交通标志、街道名称、公共场所的设施名称蒙汉两种文字没有并用或者比例失调、翻译不准确、书写制作挂放不标准的现象, 治理规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蒙古语言文字事业经费保障机制还不完善
民族教育投入仍显不足,牧区乡镇苏木蒙古语授课学校公用经费偏低;有些地区财政尚未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个别地方不能落实双语教学民族幼儿园在园幼儿保教费减免政策。在《条例》中规定的对从事蒙古语言文字翻译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尚未落实。对蒙古语言文化建设投入不足,资源产业化发展缓慢,目前市广播电视台还没有开办专门的蒙古语电视频道,蒙古语节目只能在汉语电视频道中固定时间段播放,播放时间和次数少。工作经费安排不足,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意见建议
(一)要加强蒙古语言文字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规划引领,完善规章制度。建议市政府把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 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十三五”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加强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和教育、应用和服务、信息化建设、政策保障、落实措施等作出具体安排。建立和完善全市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政府主导、民委统筹、部门支持、 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完善蒙语委成员单位议事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协调机制,从体制和机制上确保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重点扶持以蒙古语授课为主的学校优先发展
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抓好蒙古语言文字的基础教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的要求,优先保障民族教育投入,在基础设施、仪器设备、标准化学校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双语师资培养培训力度,着力解决蒙古语授课学校师资短缺问题。科学合理安排蒙古语授课幼儿园、中小学布局,改善办学条件,稳步提升教育质量。结合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解决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问题,保障民族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三)做好蒙汉双语人才培养和使用工作
要建立健全蒙古语文翻译机构,加快翻译能力建设。建议市四大班子办公厅要加强蒙古语文翻译工作,建立完善翻译机构,合理配备编制和翻译人员。支持蒙汉兼通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要采取特殊政策,以引进特殊人才的方式解决短缺问题,在招录蒙汉双语人才时尽量遵循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当地户籍人员,便于双语人才扎根当地,减少人才流失。积极支持各相关行业、领域加强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 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城市综合执法等蒙语委成员单位、公共服务行业要配备相对稳定的双语工作人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措施,有效解决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问题。对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在创业培训、创业补贴、小额贷款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鼓励其自主创业。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用人激励机制,落实工资待遇、岗位津贴。
(四)进一步加强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
(五)保障蒙古语言文字事业经费投入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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