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 :2018-83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8年11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1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永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盈利补偿安排调整为逐年补偿方式,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董永东、杨杨、史兴领、许广德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的要求,公司对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告》,该 告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告》(会专字[2018]6099 )鉴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巨潮资讯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 :2018-84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1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方友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盈利补偿安排调整为逐年补偿方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www.cninfo.com.cn)。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 :2018-85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8年11月26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5日(周日)至2018年11月26日(周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周一)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投票系统进行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周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26日(周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0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于2018年11月20日(周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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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 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396760
传真 码:0551-65396799
联系人:杨涛、赵淑君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
邮政编码:230088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络投票。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20
2、投票简称:“国创投票”
3、填 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 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 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 投票系统进行 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本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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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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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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