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凌晨3时许,泉州晋江保利中航城天骏的业主陈女士关店后回到小区,当她和朋友走到小区中庭的游乐场时,突然一只没有牵绳的中型宠物狗窜了过来,朝她迎面扑去,导致她摔倒在地,左大腿、脚踝都流血受伤。然而宠物狗的主人没有上前查看,而是第一时间带着宠物狗逃离现场。(此前 道>>>《宠物狗未拴绳,晋江一女子受惊摔伤!责任该归谁?》)

而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也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走访:在公共区域,仍有人遛狗未牵绳

而家住在洛江的黄女士平时十分惧怕狗,她说,自己家楼上住户的狗经常没牵绳,多次直接冲到她家,把她吓得够呛。

“那些遛狗的人都不给狗拴链子,狗到处乱跑,冷不丁就窜到背后把人吓一跳。”住在百捷御府的蔡女士说,她的孙子刚学会轮滑,若是没有牵绳的小狗突然窜出来,对狗和孩子都有较大安全隐患,她还担心如果孩子不小心碰到狗,狗急了也会咬人。

部门:携犬外出未束牵引带,最高可罚500元

此外,《条例》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饲养烈性犬。违反此规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以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予以配合。违法饲养烈性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烈性犬恐吓、伤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24日凌晨3时许,晋江陈女士被宠物狗咬伤

普法:宠物若造成他人损害,主人即使无过错也需担责

今年5月份,石狮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宠物咬人引发的纠纷。承办法官介绍,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 会公德,对动物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有损害后果,即使动物饲养人、管理人不存在过错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如果是饲养烈性犬等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不得将被侵权人故意、重大过失作为减轻责任的事由,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北京楷汇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影介绍,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的规定,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未拴狗绳,导致路人受惊吓摔倒受伤的,狗主人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发生在晋江保利中航城天骏小区的事件中,如果受伤者没有过错,比如故意逗狗,那么狗主人就应该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他山之石

济南:实施养犬信用积分制

针对长期存在的养犬不办证、不年审问题,2017年1月1日,济南市研发出养犬管理APP,将犬只办证、年审、巡查、处罚、流浪犬收容、工作考核及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整合到一个软件上完成。同时,实施养犬管理信用积分制,将养犬人遛狗不拴绳、犬吠扰民、犬只随地排便等不文明行为与“计分制”相结合。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武汉:违规养犬纳入失信名单

2018年7月,武汉出台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增加了规范养犬行为的有关条款。违反条例规定的,将接受没收犬只、罚款等处罚;因违反本条例养犬收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长沙:狗狗佩戴“电子身份证”

2018年6月,长沙出台规定将行政区域划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犬只佩戴“电子身份证”成为基本要求。未在犬只颈部佩戴智能犬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实习生:廖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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