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名为《一位92年女生致信周鸿祎:别再盯着我们看了》的文章在 上引起热议,根据该文章的描述,商家购买了360摄像头后,只要点开直播功能,便可以将摄像头拍摄到的内容实时上传到一个叫“水滴直播”的直播平台上,而多数被拍的市民对此毫不知情。
伴随着这篇文章一同被广泛关注的还有一段长达7分多钟的视频,视频记录了这位92年女生根据水滴直播上的ID位置去探访多家餐饮店、健身馆等地,都能发现自己的身影清晰地出现在直播间内任由 友观看点评。其中,在北京的一家餐饮店内,店里的360旋转摄像头对准一对年龄差较大的男女顾客。当女顾客向男顾客喂饭时,弹幕上飘起“那女的不会是小三吧”的话,引发了该名女顾客强烈的反感情绪。此外,在探访过程中发现,多数开启直播功能的商家并未在明显位置张贴店内正在直播的告示,甚至很多店员都表示对直播并不知情。
直播吸引很多顾客前来
在一家位于闵行区的理发店内,360摄像机高高悬挂在正门不远处,由于该理发店面积不大,只需要通过这一台摄像机便几乎可以观看到店内的全景。该理发店的店主说,起先是出于店内安全问题才想到要安装一台摄像机,由于自己时常需要出差,如果摄像机可以用手机一键操控,那即便自己不在店内,也可以时刻关注到员工的动态,“后来装了360之后才知道它还可以直播。”
顾客称被直播觉得怪怪的
观众质疑商家怼“你有病”
“这妹子丝袜美不美你们说”“十个美女够看了吧”,平台中,主播(商家)在和观众的互动中可谓三句不离“美女”,而一些观众也是用“色色的主播”“厉害啦”加以附和。其中有位观众质疑“店主这样发到 上难道不会侵犯客人隐私吗?毕竟没征求他人同意啊!”谁知道这位主播(商家)竟怒怼该观众:“你有病!”
另外,今年上半年,新闻晨 刊载了《夫妇店员亲热遭滴水平台现场直播》一文,当时的牛奶店老板在采访中声称安装360摄像头并进行直播,一是为防偷盗,二是为广告效应,没想到“无意”中记录下了所雇员工的亲热画面。但该对夫妇则认为如果是从安全方面考虑的话可以保存并调取,而没有理由直播出去。就算是直播老板也该提前告知员工一声,这对夫妇怒斥“谁这么无聊偷窥我们!”
突然间直播都消失了
【对话360】
传文章中指出“有商家不知道360摄像头有直播功能而误入直播”,有这个可能吗?
360:用户购买的摄像头默认状态是安防状态,即未开启直播功能状态,只有手动将安防状态调整成直播状态后,才能分享自己拍摄的画面。机主要公开直播,需要实名注册之后主动登录账户,并“确认开通直播协议”。这些步骤都可以避免用户操作不当而误入直播。
360真如文章中所说的会免费给商家赠送摄像头吗?
360:截至目前,360只在明厨亮灶以及最近的幼儿园事件中给全国幼儿园免费赠送过360摄像头,并没有对商家免费赠送过360摄像头,商家需要自行在商城购买并安装使用。
对于商家的直播行为,360有没有什么规定?
360:水滴平台对商家的直播行为有很严格的要求,要求在平台开播的商家主动张贴直播提示贴纸。我们要求开通直播的商家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直播提示,张贴提示贴纸以告知顾客,提示贴纸需在画面里明显露出;此外,商家还要在直播台简介中注明:‘本店直播已告知顾客’ 等类似文字。对不按要求告知顾客的商家,我们会强制要求其停止直播。
水滴平台对内容如何监管?
此外,水滴直播还建立了畅通举 机制,第一时间处理用户举 投诉。开设并公布举 邮箱以及官方客服QQ:3337851253。这些举 渠道均是24小时人工值守,可以随时接受并处理用户的投诉举 。只要接到用户关于隐私的举 ,会在第一时间进行下线处理,如果直播机主不能提出正当的反诉理由和维权主张,我们将不再恢复上线。
商家张贴告示后,店内的一些顾客可能也不会留意告示而被直播,所以是否商家只要张贴告示就可以免责?这其中会不会牵涉到相关法律问题?
360:对于商家直播,水滴平台强制要求商家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直播提示,以提示顾客,对不按要求告知用户的机主,我们会强制要求停止直播。
曾发现有部分直播间相继“莫名”离线,连主播也不知道为什么,是否是360的整顿措施?
目前安装360摄像头的用户中有多少在使用水滴直播?上海地区有多少在使用水滴直播?
360:水滴直播不是独立的产品,只是360摄像头的附件功能,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开启直播,什么时候开启直播、什么时候关闭直播。这是一个动态数据,所以无法统计有多少用户使用水滴直播,多少上海用户使用。
360一早发布公告声称进行直播是商家自主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新闻质疑】
擅自直播是否侵权?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主任俞建国律师分析表示,如果商家没有对被拍摄者进行告知,便是侵犯了市民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叶萍律师也表示,一般认为,酒吧、内衣店、按摩店、酒店这些场所隐私的成分很大,不宜在 上直播。但是,一些大众化的公共场所的直播其实同样会泄露个人隐私,“一个人出现在一个公共场所,孤立看并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对于特定的人特定的事,就可能构成隐私权的伤害。”叶萍表示,摄像头属于商户,但画面涉及的隐私权却是属于被拍摄人的。“水滴直播”可能涉及的问题,不仅仅是摄像头所有者是否同意分享直播画面,更涉及到被直播对象的隐私保护。摄像头所有者可以分享自己的画面,但未经许可就无权分享别人的画面。
侵权行为由谁担责?
调查发现,当商家开通直播功能时,除了要求商家同意陌生人观看直播、保证直播内容健康合法之外,360平台还会要求商家同意一份《水滴直播协议》,协议中有一条明确表示,“如发现摄像机所拍摄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被 友投诉举 ,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水滴直播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服务、限制使用、冻结或者删除用户账 、终止服务、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且用户同意承担由此给360智能摄像机及与第三方合作的水滴直播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那么,签署了这样一份协议,360和水滴就真的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吗?
俞建国也明确表示:“不能说签了协议什么都不管,因为这是通过360平台进行播放的,平台和商家应该承担共同责任。”俞建国还表示,即便商家告知了市民店内在进行直播,如果没有市民的明确同意,就依然不可以擅自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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