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被大雨淋了个透,从小区门口车站到家,已经完全成了落汤鸡。用文件包遮着头也没有用,因为大雨已经下得迷茫一片,使天地一体。本来打算在站台棚下暂避的,但是那个公交车站棚像时髦姑娘的夏装:在雨中脖子也遮不住、腿也遮不住。斟酌了一下,觉得与其在那慢慢淋湿,还不如来个痛快,况且家门又近在百米。于是,冒雨回家。算来这样的“通淋”只在四十年前有过,那时候年轻,外出工作时常被突如其来的大雨淋个透。而今又淋,心里确实有些担心,还好,只是当时胃略有不适,但一个热水澡之后便一切安好。自己在半个世纪后还能这样“经风雨”,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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