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公交分局依法决定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周某行政拘留10日。
经查,6月1日9时许,周某通过 上打车软件约车,市区一出租车接单驶至约车地点。上车后,周某先后以言语恐吓、发送叫车订单截图至微信群等方式,干扰该出租车正常营运。下车后,该周未支付乘车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周某行政拘留10日。
连云港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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