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被告人均是海南儋州人,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20日期间,被告人赵某甲、赵某乙、赵某丙、赵某丁在海口市一房间内,利用QQ、微信等互联 交软件发布虚假招嫖信息,如果有人上钩,就利用互联 交软件添加被害人,虚构能够提供小姐有偿性服务,在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后,以支付服务费、定金、保证金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陆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299元。
事情败露后,公安民警于2020年4月20日,将4名被告人抓捕归案。
据悉,新型 络诈骗层出不穷,在使用手机软件或者浏览 页信息时,应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不随意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更勿向陌生人转账,以防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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