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委托外单位研发的软件产品,是否可以即征即退?

近日,小编从 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说自己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其委托外单位研发的软件产品,是否可以即征即退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吧!

问: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委托其他单位研发,并自己做了著作权登记的软件产品,是否可以即征即退?

A: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第三条)

因此,只要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研发的产品,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哦!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上一篇 2022年8月4日
下一篇 2022年8月4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