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伊对”App软件聊感情 女子因诈骗获刑三年六个月
女子利用 络交友伊对App软件聊天,加微信好友聊感情,在骗取对方信任后,以各种明示或暗示方式索要、骗取钱财。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该起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江某英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3.142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份,被告人江某英在 络交友伊对App软件中以“胡海之英”的 名与被害人汪某某认识并彼此聊天。之后双方互相加为微信好友,二人通过手机电话或者微信上聊感情,偶尔进行视频聊天。期间江某英告诉汪某某自己的真实名字,在骗取了被害人汪某某的好感和信任后,江某英以织毛线、买手机、小孩治病、上学等各种理由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汪某某索要钱财,汪某某通过微信共转了8,566.4元给江某英。后来江某英称微信被盗,汪某某便将自己的微信给江某英使用,并告诉了微信支付密码,同时还表示如果需要钱,其会在该微信绑定的银行卡里打钱进去。江某英在使用汪某某的微信期间,通过此微信转给其丈夫江某义共18,654元。同时,江某英又以小孩上学需要学费等理由向汪某某索要4200元。案发时,江某英共骗取汪某某31,420.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 络平台以交友谈感情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江某英具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被告人江某英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 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江某英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审判决。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