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药店“哨点”作用 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1月6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连锁(大型)药店疫情防控行政指导工作会议,辖区20家零售药店总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近期上级关于抓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重点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近期关于药店如何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的具体举措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申了所有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相关药品须实名登记购买的要求,对新安装到位的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系统和身份证识别软件进行了手把手教学,对“线上”“线下”销售系统需要填 的内容进行统一,要求各零售药店严格把好“入门关、登记关、禁售关”,对不佩戴口罩、不带身份证、拒绝测量体温、拒绝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拒绝提供真实信息的,一律禁止销售。同时要求药店认真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各项要求,严把药品采购、收货、验收、陈列和销售各个环节,严格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特殊管理药品,保障春节期间防疫物资供应,做到明码标价,防止哄抬物价。

围绕药店强化“哨点”作用发挥,区市场监管局专门制作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告知书》《疫情防控期间市民购药注意事项》两份告知书,元旦期间全员上岗对相城区368家零售药店进行张贴,逐家签订责任书,要求药店加强对顾客的询问,对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以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中高风险人员接触史,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并第一时间 告区疾控中心或所在 区(村)。对同时伴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购药人员,劝导其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 告区疾控中心或所在 区。同时,告知购买人应及时就医排查新冠肺炎,否则一旦造成疫情传播需负相应责任。通过全覆盖宣传和检查,将疫情防控常识和要求迅速传达给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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