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Service),服务管理大师格罗鲁斯(Christian Cronoroos)将其定义为:“服务是由一系列或多或少具有无形特性的活动所构成的一种过程,这种过程是在客户与员工、有形资源的互动关系中进行的,这些有形资源(有形产品或有形资源)是作为客户问题的解决方案而提供给客户的。”
服务与有形产品之间有许多差异,其最重要的特性包括:服务是有一系列活动所构成的过程;服务具有生产、传递和消费的同步性;客户或多或少的参与服务的生产过程。
服务质量不由服务管理者决定,他是建立在客户的需求和期望的基础上,服务质量是客户主管感知的服务质量。
客户体验到得服务质量通常包括两部分:技术质量(technical quality)或结果质量(outcome quality),即客户得到了什么服务(what);功能质量(functional quality)或流程质量(process quality),即客户是如何得到服务的(how)。客户对技术或结果质量的衡量是比较客观的,因为客户实际得到的服务主要涉及的是服务提供的技术方面;二功能或流程质量一般不能用客观标准衡量,因为客户总是以自己的主观感受来评价服务质量的。
通常我们认为真正的服务质量或称为客户满意度,即客户感知的服务质量仅取决于客户预期的服务质量(expectation)与他实际体验到的服务质量(perceived performance) 之差。就是说,一单客户体体验到的服务质量超过他的预期,那么即使实际服务质量并不尽如人意,客户感知的服务质量也会达到一个较好的水平;反之,如果客户的一起不切实际,那么尽管客观的服务质量是好的,客户总的感知服务质量仍然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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