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男子冒充开发商 上找女友 两“附近的”女子被骗

人在南昌,男子却几次三番骗到了省外女子几万元,这样的神操作,你信吗?近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8年6月,刘某某从上饶市余干县“矮子”(另案处理)处购买手机、不记名电话卡、不记名微信账 ,在自己居住的南昌高新区某小区储藏间内,随机搜索全国各地“附近的人”添加微信好友聊天。

同年10月初,刘某某利用“天下游”虚拟定位软件,假装定位至贵州省贵阳市,通过用微信添加附近的人的方式与被害人杜某某相识。刘某某冒充“张某,上海房地产开发商”的身份,声称自己是离异男士,不断发一些暧昧的话,并表示想跟对方谈恋爱,不断打出感情牌最终与杜某某确认 上男女朋友关系。

为了使受害人主动上钩,刘某某以50万元的男女朋友关系感情费为由,提出与对方见面。在确认杜某某所在位置后,通过高德地图搜索这个位置附近的酒店,以此获取杜某某的信任,让她误以为自己真的来了这个酒店。

刘某某为了进一步骗得金钱,向杜某某谎称自己是张总律师,以确保张总的人身安全为由向杜某某索取8000元担保金,后续又以拿到这笔50万元的支票要手续费为由立马问其要了3000元。

在收到这两笔微信转账之后,刘某某(张总律师)立马切断与杜某某的联系,手机连带电话卡(张总)、律师的电话卡,一起扔到了艾溪湖。

整个诈骗过程都是刘某某一个人在作案,刘某某通过在手机上提前设置魔音模式将原本的男声变换成了女声,让对方听起来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接着让杜某某通过刘某某指定的账户先存入8000元钱,而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一个 名为“张某”的微信转入3000元钱。

最后刘某某前往余干县“小汤汤”(为刘某某提供银行账户)处将8000元提现,“小汤汤”扣除12%费用后,刘某某实际所得7040元。刘某某再前往昌东一个较远的小店,将第二笔3000元现金套现出来,并支付了该店老板30元的手续费。

2019年3月初,刘某某以同样的方式对杨某某进行诈骗,骗取金额10000元,后套现所得8500元。

高新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1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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