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互联 领域十大典型案例,广东2个案例入选。据悉,此次最高法院公布的10个典型案例,涵盖了互联 领域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合同案件、侵犯著作权犯罪等。其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的“ 络软件插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和广州互联 法院审结的“ 络虚拟财产保护案”入选。
典型案例:开发”数据精灵”外挂干扰微信运营判赔500万
腾讯科技公司是“微信”软件著作权人,与腾讯系统公司共同提供“微信”即时通信服务。微源码公司、商圈公司等开发、运营“数据精灵”软件,使用该软件并配合提供的特定微信版软件,在手机终端上增加正版微信软件原本没有的“定点暴力加粉”等十三项特殊功能。为此,腾讯科技公司、腾讯系统公司起诉请求判令微源码公司、商圈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及维权合理支出人民币10万元。
广东省高院二审经审理认为,“数据精灵”软件强行改变并增加功能,其高频次、大范围、自动发送、与不特定用户人群交互信息的功能特征,除了破坏微信的 交生态环境外,还会引发服务器过载、信息内容不安全等风险,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产生不良影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微源码公司、商圈公司停止侵害、连带赔偿损失500万元。
【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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