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 评论员杨于泽
据媒体近日 道,由上市公司深信服开发的“行为感知系统”软件可对企业员工进行离职倾向分析评级,评价词汇包含“高危”“疑似”“可疑”等。有人上传配图,显示了某公司一部门中各员工的离职风险与 告信息。此事在 上引发软件及其应用是否侵权的讨论。
就拿跳槽来说,有些人可能就是“骑马找马”,但投寄了求职信甚至进行了面试,仍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人们有心跳槽,但不是求职者看不上企业,就是企业看不上求职者;二是收到简历的企业对求职者很感兴趣,但由于多种原因,求职者最终没有跳槽。但在最终结果出来前,现在企业就像全知者一样在暗中盯着你,并且对你进行了分析评价,妨碍你做好的自己。
放下信息“单向透明”不说,企业用软件对员工进行信息监控本身就涉嫌违法。根据《 络安全法》, 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经被收集者同意;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非 络运营企业收集员工信息,自然涉嫌“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被“行为感知系统”轻易挖掘出来,原因恐怕也是多方面的,一是本人缺乏隐私保护意识,轻易将个人信息传上 络,等于与人共享了;二是一些企业保密意识不强或者信息安全工作存在漏洞,将经营活动中收集的个人信息上 ,比如近两年就发生过酒店、航空公司将客户信息泄漏,造成隐私开放可查;三是企业非法收集个人信息,建立非法数据库存用于商业目的。但无论哪种情况,只要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买卖、开发 上个人信息都是侵权行为,涉嫌违法。
现在不是无法可依的时代,我国近年已进行了多层次的 络安全立法,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没有执法和个人维权实践,所谓隐私权利就是“一张纸”。从司法实践看,存在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想靠被侵权者打官司不现实,可行的还是加强政府执法。以企业监控跳槽信息为例,企业员工“骑马找马”符合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原则,企业以大数据“读心”应被严格禁止,而且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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