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等 交软件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朋友圈等平台晒照片、转文章。但最近,两小伙因玩微信触犯了法律。近日,普陀法院对张军、王强传播淫秽物品一案进行了审理,并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审判处两人管制各4个月。
现年27岁的张军是舟山人,大学文化,在普陀一家企业上班。工作之余,和其他年轻人一样,喜欢玩微信。去年初,张军加入了一个名为“傻瓜也有春天”的微信群,群里时不时有人发一些黄色小视频,让他“爱不释手”。去年5月,张军因与群主不合,被踢出了该微信群。
于是,张军用自己的微信 ,另创了一个名为“野人牧羊”的微信群,打算通过让“傻瓜也有春天”里认识的朋友将该群内的黄色视频转发到“野人牧羊”,供自己群成员观看。同年7月,张军又加入了一个为名“浪迹天涯”的微信群,并将他人在该群内发送的62个黄色视频,下载转发到“野人牧羊”微信群。
现年22岁的王强是安徽淮南人,高中文化,在舟山某保险公司上班。去年5月,王强加入了“野人牧羊”,并从张军处得知“傻瓜也有春天”有人发送黄色视频,于是王强加入了该群。同年7月,为与群友分享,王强将他人在“傻瓜也有春天”内发送的64个黄色视频转发到“野人牧羊”。
去年8月4日、5日张军、王强先后被我区警方抓获,并扣押了1台苹果iPadAir、1部苹果6手机、1部苹果5S手机等传播工具。
法院认为,张军、王强传播淫秽视频,情节严重,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但两人系初犯,在审查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36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 、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友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 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达40个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 络并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净化 络环境,如果自己是群主或管理者,维护良好的 会风尚是其己任,如果群里有人传播淫秽影音文件,应立即删除,并将发布者“驱逐”出群,情况严重的应 警;如对传播淫秽物品置之不理,使相关 络空间发展成以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为主,那么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均需担责。
(文中当事人、微信群均为化名)
(原标题: )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