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微信”、“陌陌”、“QQ”等交友软件以其便捷的交友功能倍受人们追捧,深受人们的亲睐,但这些新颖的交友软件为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不经意间,这些科技含量较高的软件就成为犯罪分子得心应手的作案工具,沦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一、作案特点
(一)作案群体的不确定性。“微信”、“陌陌”、“QQ”作为新生事物,一般而言,较多的被年轻人所接受和使用,但也颇受一些思想灵活、紧随时代潮流的中老年人所喜爱,所以,它的受众相当广泛,并不局限于哪个年龄段。因其适用人群的广泛性,由此也衍生出另一个问题,即利用其进行违法犯罪的作案群体的不确定性,换句话说,作案群体可能是年轻人,也可能中老年人。
(二)犯罪手段的多样性。一般情形下,此类犯罪大多为犯罪嫌疑人利用交友软件邀请被害人见面,随后在与被害人的见面过程中实施犯罪。如“微信”和“陌陌”具有“查看附近的人”功能,可实现对附近“微信”和“陌陌”用户的“定位”,犯罪分子利用此功能搭讪附近陌生人,通过 络聊天骗取信任,邀请受害人见面后,伺机实施诈骗、抢劫等犯罪行为。但也有其他特殊情况,如通过盗用的QQ 以事主“亲友”、“上司”的名义找各种理由诓骗事主的钱财,对事主进行诱骗。
(三)犯罪类型的典型性。具统计发案情况分析,利用 络交友软件进行犯罪的案件类型主要有诈骗、强奸、盗窃、抢劫等。值得警惕的是,利用交友软件针对女性实施违法犯罪的案件数量有上升的趋势。
(四)作案人身份的迷惑性。通过交友软件结交朋友,极具风险性,在虚拟世界里,双方都刻意隐瞒了真实身份,想要通过 络辨析对方的身份背景、兴趣爱好、品性高低,可谓痴人说梦,而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点,把自己塑造成军官、公务员和老板等成功人士迷惑对方,从而将正常交友演变为骗财骗色。
二、防范对策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醒市民,用“微信”、“陌陌”、“QQ”发照片时,背景要尽量少出现家里的布置、小区名、单位名或与个人信息有关的内容;不要轻信一见钟情,当陌生 友约见面时,单身女性尽量不要赴约,赴约也要多找几个朋友陪伴;在使用手机时,尽量不要使用“透露自己的位置”这个选项;遇到可疑情况后,请及时告知警方;
(二)强化信息保密意识。要不断强化广大群众的个人信息保密意识,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请,更不要随便透露自己的信息。特别是微信、陌陌、QQ用户,要慎重发布个人信息,使用过程中及时关闭手机定位功能,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刺激”而“引火烧身”。只有提高广大手机用户的素质与法律意识,才能使此类犯罪从根本上失去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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