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
络直播平台层出不穷,
“打赏”主播行为更是常见,
可是柳州的张女士怎么也没想到,
正在读小学的儿子,
3天就把自己银行卡里的1万多元,
全部用来“打赏”主播了……
7月31日,张女士向警方 案。
张女士说,儿子小俊(化名)今年11岁。7月31日下午,张女士到银行去办理业务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少了1万多元。张女士觉得奇怪,赶紧打了一份银行流水账单。这一查才知道,从7月28日至7月31日,银行卡内的现金分多次被扣了1万多元。
想到儿子常借自己的手机,张女士马上找到儿子小俊询问情况。原来,小俊在使用张女士的手机时,偷偷下了一个快手直播软件。在登陆快手软件时,小俊就用张女士银行卡的钱,购买快币,然后用快币买礼物,给自己喜欢的主播打赏。从银行流水账单显示,小俊购买快币的金额,最高一笔是900多元,最低的也有几十元。
“
据了解,根据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民警建议张女士可以跟快手 站相关人员沟通,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是在未取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宝和微信为快手钱包充值并打赏主播,看对方是否能退还已经打赏和充值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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