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男友”竟然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已婚男
2019年10月的一天,未满14周岁的小丽在QQ上通过了一个陌生男性好友申请,对方称自己二十多岁、未婚。在后来的聊天中,双方慢慢确定了“恋爱”关系。
在对方“温柔体贴”的“恋爱”攻势下,懵懂无知的小丽还给对方发送了一些不雅照片,并在线下见面时发生了性行为。之后小丽不愿意继续这种关系,对方却以不雅照相威胁,逼小丽继续交往。小丽在恐惧之下告诉了父母,并到公安机关 了案。
更让小丽想不到的是,这个 恋“男友”竟然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已婚男,所谓的“爱情”不过是对方给自己编造的一场危险游戏。
刑法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要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不论是幼女是否同意。
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强奸罪已被保定市竞秀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此检察官提醒,随着互联 的高速发展和手机的普及,现在的未成年人通过QQ、微信等 交软件交友已十分普遍,因“ 聊”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也呈现多发状态。步入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对性的懵懂加上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极易成为被侵害者。父母、学校应当重视孩子这个时期的身心特点,教育其树立正常的交友观,传播生理知识,有针对性的增强孩子们的防卫意识,避免遭受不法侵害。
另外,在遇到或发现周围存在此类违法案件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 案,勇敢的用法律武器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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