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高速公路仅有80个充电桩正式投入使用,无法满足新能源汽车高速公路出行充电需求。2021年以来,广西交通运输厅将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列为交通运输行业贴近民生实事的重要工作,持续加快督促全区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有效解决新能源汽车高速公路出行痛点、难点问题。”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教处处长韦红教表示。
截至目前,全区7339公里通车高速公路已开通297个服务区,其中2021年133个服务区建成1266个快充桩和3个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一体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率接近50%,高速充电桩建设数量和覆盖率位居全国西部省份前列,有效解决新能源汽车长途出行“里程焦虑”。
广西贵港高速服务区和贺州高速服务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一体站试点满足所有新能源汽车品牌的充电服务需求,新能源汽车可在6分钟内自动更换新能源汽车电池,进一步提升服务区充换电效率。此外,通过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接入“八桂充”APP,新能源汽车车主可在线享受充电查询、预约、提醒、移动支付等一站式便捷服务,提升新能源汽车用户的体验感,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
据了解,2021年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结合实际,先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落实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信息 送工作的通知》,细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年度任务指标;会同相关建设责任单位与发改、财政、电力等部门,及时协调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存在电力扩容、用地、财政补贴等问题;指导有关责任单位主动运用市场机制,以场地共享、资金共融、项目共建等形式灵活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一体化充换电站的建设。此外,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规划部署,分解目标任务,要求各建设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均衡发展,高质量完成充电桩建设任务。
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功能完善、智能高效的交通枢纽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满足城际交通、长途出行的充电需求。
通讯员:周琳梅 廖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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