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有一个特殊的岗位——专职技术调查官。简单说,技术调查官就是法官们的技术智库,技术“翻译”。一方面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全方位多角度参与技术事实查明工作;另一方面克服传统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在公开性和时效性等方面的不足。
一年多来,五名被聘用的技术调查官有哪些作为呢?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比对上百万行源代码
在一起特殊的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中,比对软件涉及4500多个文件,上百万行源代码,工作量巨大。
通过计算机软件类技术调查官与当事人沟通,并由当事人选择确定比对方法进行比对后,发现被告的源代码中存在大量原告源代码的“痕迹”,仅打乱顺序并增加了不影响实际功能的部分,构成实质性相似。
技术调查官的参与解决了当事人对于源代码属于商业机密,不便于提供给对方当事人的问题,同时为当事人节约了司法鉴定的费用,减轻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
侵害医药技术秘密案 迅速确定技术“秘密点”
在一起侵害医药技术秘密纠纷案中,涉案药品是从“香菇”中提取出的抗肿瘤原料香菇多糖,案件涉及中药材药品的研发、制备和药品审批流程,具有高度专业性。
通过医药类技术调查官的参与,迅速帮助法官把握案件的关键性问题,确定技术“秘密点”。
医药类技术调查官因具备药品研发及审批的专业知识,高效辅助法官厘清争议焦点,查明案件事实,最终全额支持了原告2000多万元的诉讼主张,充分保护了权利人的技术秘密。
当事人未提出任何异议
据统计,对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所有判决案件认定的技术事实查明部分,目前当事人未提出任何异议。
据悉,2019年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技术事实查明工作室还将建立技术咨询专家库、细化技术调查官管理规范、加强技术调查官的培训以及提升技术调查官工作的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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