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QQ官
腾讯QQ“嘀嘀嘀嘀嘀嘀”的提示音早已家喻户晓。但这个提示音是否可以作为注册商标,一直是个悬念。北京高院于近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正式成为了注册商标,也是首个经司法判决确认的声音商标。
2014年5月,《商标法》将声音纳入可注册商标范围,根据《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QQ提示音虽然仅由同一声音元素“嘀”音构成,但整体在听觉感知上形成比较明快、连续、短促的效果,具有特定的节奏、音效,不属于声音整体较为简单的情形。法院后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决定,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
最终,北京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综合自:每日经济新闻、第一财经、北青 、IT之家)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