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 轰轰烈烈的剁手大战“双十一”
在商家的一声声吆喝中
在消费者攒下的一堆堆优惠券里
它来了
消费者“买买买”
商家“卖卖卖”
畅享购物带来快乐的同时
上当受骗的风险也着实不小
那么 购时到底有哪些风险呢?
别慌,小编给你慢慢梳理!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电商购物节
正在火热进行当中
当然骗子也在伺机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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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篇
先来个新鲜案例感受下:
张女士在某电商平台经营一家首饰店,这几天突然收到 购聊天平台上一位顾客的消息,对方询问是否可以当天发货。在得到张女士的肯定答复后,对方又称商家账 异常无法付款,具体原因是张女士的 店没有开通“消费者保障功能”。就在张女士准备了解开通流程时,对方发来了未付款成功的截图,上面刚好有平台客服的联系方式。于是张女士便扫描了二维码,添加上了所谓的“客服人员”。在和客服的语音通话中,对方表示,只要张女士缴纳2000元保证金就可以开通相关功能。开 店才2个多月的张女士信以为真,便匆匆向对方指定的账户转账。
张女士后来反应过来,好像不太对劲。与平台的官方客服联系之后才发现根本没有所谓的消费者保障的这么一个业务。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这种骗局一般针对的就是刚刚从事 店生意的新手卖家。由于他们对 络交易开 店规则还不熟悉很容易被假买家、假客服所骗。
买家篇
“卖家让我付了定金,我现在想退款,他不同意,怎么办?”
首先弄清楚定金是什么?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之意,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对于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想退货,商家不同意,怎么办?”
消费者通过 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是质量问题的话,则不受七天时间的限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 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 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双十一前悄悄涨价,双十一时虚假折扣,好气哦!”
商家虚构原价、悄悄提价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卖家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消费者遇此情况应保留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向电商平台或消费者协会举 并索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东西都没送到,我咋就变成了收件人?”
快递签收前,货物损坏或损毁的责任由商家负责,买家可以申请延迟收货,同时要求卖家重新发货,如果卖家未能及时重新发货,消费者可以要求一定赔偿。如果不想继续购买该商品,也可以向卖家申请退款。
《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期待了好久的商品,结果买到手的居然是假货,呜呜呜!”
可以要求返还货款及惩罚性赔偿。对于购买的假冒商品,消费者可以主张三倍赔偿。
如果平台已经做出了如保真、假一赔十的承诺,但是消费者购买到了假货,那么平台就需要履行自己的承诺。若平台是明知或应该知道该商铺售卖的是假货,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但未处理的,那么该销售平台也应承担连带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1、与商家积极协商解决;
2、向提供 络购物的平台进行投诉;
3、拨打“12315”热线或者登录全国12315互联 平台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4、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5、通过诉讼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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