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中共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通 了三起违反工作纪律泄露疫情防控信息的案例。
2020年1月25日,汇川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帅旭在 交 络软件上见到一份《公安传来第一批近期武汉等疫区来仁名单》的电子表格文件,便用“贵州省遵义”关键词筛选出遵义三城区名单197人,形成新的电子表格文件,将原文件名《公安传来第一批近期武汉等疫区来仁名单》改为《公安传来第一批近期武汉等疫区来遵名单》,上传至微信群“XX之家”(群成员19人)和“相逢XX”(群成员11人)。该名单后被群内人员转发扩散,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区监委给予帅旭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二、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吴佩桓转发疫情信息通过 络传播的问题。
2020年1月21日,吴佩桓在其微信群“XX一家人”中看见申某某(系遵义市直某机关工作人员)发布的一张图片,吴佩桓在未向申某某核实该图片内容的情况下,随即在微信群“财神XX”(群成员13人)中转发了该图片。该图片后被群内人员转发扩散,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区监委给予吴佩桓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三、区公安分局民警李静泄漏工作信息被他人转发到 络传播的问题。
通 指出,上述三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全区个别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候,政治站位不高,信谣传谣造谣,严重贻误影响工作,教训十分深刻。
通 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严格要求,压实责任,管理好日常工作信息,按程序处理好重要信息,严格保密公民个人信息。要加强对单位、部门微信工作群的规范管理,未走完公文程序的工作内容不得随意在群内发布。要加强对单位人员的纪律教育,明确微信工作群和微信生活群的界限,不得随意转发和传播未经证实的非官方消息。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强对舆情信息管控的政治监督检查,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通 曝光,形成震慑,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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