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房企被约谈
公安介入调查“厉某某”
公证处将不再单一
后续将有更多公证处参与摇 公证
“金色和庄”摇 问题发生后,国立公证处已对外发布了有关“金色和庄”的补正公告和致歉声明。同时,鉴于桂某未按规则操作擅自修改摇 相关错误信息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给予桂某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一级的处理。而且,杭州市公证协会已启动对摇 公证软件的升级工作,现已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软件升级并做好评测工作。
2018年4月,杭州发布《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 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杭州正式进入“公证摇 购房时代”。从司法部门了解到,因摇 公证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对公证处的人员数量、场地设置、软硬件等有一定要求,因而在摇 公证工作开展之初,选择了国立公证处进行先行试点,在形成较为成熟的摇 模式后在全市进行推广。而事实上,只要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均可以开展商品住房摇 公证工作,开发商可以自行选择公证处进行摇 公证。目前,禹航公证处也已开展了商品住房摇 公证工作,后续会有更多的公证处参与摇 公证。
监督申 信息
保证摇 公平与准确
据悉,为保障摇 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将采取“一摇一鉴”的方式,即摇 结束后由鉴定机构当场进行检测,数据无误后确认摇 结果并予以公布。
从住房保障房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公证摇 登记管理,规范购房资格登记核对工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10月31日,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向各区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公证摇 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遵照《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 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各区房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指导,切实做好对购房客户登记提交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和其他相关购房资料,以及是否符合限购政策情况的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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