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6日电 据海淀法院 消息,4月15日,海淀法院宣判,“荔枝FM”擅播《平凡的世界》有声读物,被判赔50余万元。
因认为路遥创作的小说《平凡的世界》(下称涉案图书)未经其许可被制作成有声读物在“荔枝FM”平台上传播,路遥之女路茗茗以侵害作品信息 络传播权为由将“荔枝FM”的运营者广州荔支 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余万元。4月15日,海淀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北京云法庭”公开宣判了此案,判决支持了原告路茗茗的全部诉请。
原告路茗茗诉称,路遥(原名王卫国)系我国当代著名作家,其创作的涉案图书于1991年获中国第三届矛盾文学奖。1992年路遥去世后,路遥的女儿路茗茗依法继承了路遥全部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路茗茗发现,在荔支公司经营的“荔枝FM”平台上存在未经许可制作的涉案图书电子版有声读物(下称涉案图书有声读物),荔支公司通过 络进行传播并获得了极高的点播量,侵害了路茗茗对涉案图书依法享有的信息 络传播权。
被告荔支公司辩称,荔支公司提供的仅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并没有改变平台上的节目,不知道用户上传的内容存在侵权;且涉案图书出版时间已久远,“荔枝FM”平台受众范围均为90后年轻群体,影响力有限,给路茗茗造成的损失较少,认为其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路茗茗提交的涉案图书、著作权登记证书及涉案图书的署名情况,并结合(2017)京73民终1491 生效判决已认定路遥作品著作财产权的继承和转让事实,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路茗茗合法继承涉案图书的著作财产权,有权提起本案诉讼。
法院认为,荔支公司虽抗辩称“荔枝FM”平台上的142集涉案图书有声读物系其主播用户“平凡的世界小说”上传,但其提交的该用户个人后台注册信息中,缺少真实姓名、身份证 、身份证照片、主播手持身份证照片等关键身份信息,且未提交该主播用户的注册IP地址、注册时间、上传IP地址等相关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涉案图书有声读物系该主播用户上传。
宣判后,被告荔支公司当庭表示将会提起上诉。
法官指出,有声读物作为一种以音频形式存在和传播的书籍内容模式,有着其独特的优势,在市场的火爆程度一直居高不下,但也因作品数字化传播引发了相关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因有声阅读产业链涉及内容生产方、音频制作方以及 络运营平台等多个主体,所涉及的版权问题也更复杂。
对于音频制作方而言,将文字作品制作成有声读物,须获得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如未经许可录制并上传播送他人作品,都存在侵害文字作品著作权的风险。
对于 络运营平台而言,在避免使用侵权作品的同时还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否则亦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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