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了一跳!这么大的案件涉及的金额要多,涉及人员广!看来这些黄赌毒还是很猖獗的,对 会对家庭造成很大的风险隐患,必须加重处罚力度,以儆效尤,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必须重判,还美好的中国环境……
本案中,就涉及的法律问题而言,目前当地警方披露的公开信息显示,该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多达49名,那么如何追究法律责任呢?
其实,司法实践中,对于类似的涉黄涉黑案件,需要根据相关人员在犯罪团伙中的分工和具体角色来进行认定。
第一,对于该犯罪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也就是,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嫌疑人来讲,其可能触犯的就是组织卖淫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案中,如果按照700多万的违法所得来讲,显然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那么对于有关人员,最高可面临无期徒刑的处罚,而且还有被处以没收财产。
第二,对于协助者,比如说,犯罪团伙中的打手、保镖、管账人员等等,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对此是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对于直接从事卖淫嫖娼的相关人员,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已经涉嫌治安违法了。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司法实践中,如果相关人员只是初次卖淫、嫖娼活动的话,或者有其他相关情节的,一般会认定情节较轻,面临五日以内的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如果以前已经因卖淫嫖娼被处罚过,则将在十日至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五千以内罚款。
当然,根据我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有些违法行为可能早就已经完成了,如果是在实施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起,已经超过了2年,则不再追究法律责任。
不管怎么样,对于警方的执法行动,我们必须给予充分的肯定。其实,就像之前很多案例指出的,卖淫嫖娼活动貌似为了片刻贪欢,不仅有违 会主义核心道德,涉嫌违法犯罪,同时也极易传播性疾病,对个人身心健康造成很坏影响,对于大家来说,理应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自觉远离卖淫嫖娼等不良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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