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经连续侦查,摧毁了一个27人“股份制”微信赌博犯罪团伙。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郏某伙同於某、葛某、李某、王某等人以“参股”的方式,实行公司化运作,以建微信群组织人员实施赌博,在短短半年时间内,累计组织14个省市1620人参赌,非法获利300余万元,涉案流水资金达1亿元。
2018年8月,兴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新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了一个异常“活跃”的微信群。该群最为“活跃”的时间段集中在每天的中午12时至夜间零点,群内的成员每天都会更换“马甲”。尽管该群中人员有进有出,但始终正常稳定在140人左右。
“我们经过工作初步判断是赌博微信群。”兴化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办案民警周小凯介绍。
很快,警方就锁定并明确了涉嫌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身份。为了稳妥起见,警方决定围绕该群的活动情况和资金流水等先查,待时机成熟时,再行收 。为此,警方围绕主要犯罪嫌疑人郏某的“朋友”展开了侦查,并逐渐厘清了脉络。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郏某曾经因聚众斗殴被判刑,其多个“朋友”大多都曾经因参与赌博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过。2018年9月27日至11月29日,郏某、葛某等19人先后被警方第一批抓获归案;同年12月9日至2019年1月23日,於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第二批抓捕归案。
经审讯,郏某、葛某、於某等27名犯罪嫌疑人对利用建微信群开设赌场实施赌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该赌博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有郏某、葛某、於某、张某、王某、周某等7名“股东”,李某某和陈某某操作“机器人”结算,汤某、陆某、柳某、刘某、辜某5人负责“财务”,陈某某、孙某、圣某等人分别担任“管理员”、“业务员”(拉人头)、“发包手”,团伙内部实行“公司化”运作。
该团伙组建的微信群以“斗牛”方式实施赌博,每场5分钟左右,每天“经营”12小时,所有人员工资全部实行“日结日分红”。即“员工”按照“不同分工”和“贡献大小”当天结算,“股东”实行“分红”。同时,群里有人用微信外挂“机器人”软件,该软件是一款具有快速分类统计计分功能的专用软件,该软件常常被不法分子用于 络赌博。
据周小凯介绍,该团伙内操作“机器人”的“技术员”每天1000元“工资”,“财务人员”每天800元“工资”,“管理员”(建群、维护微信群)每天700元“工资”,“业务员”每天188元“工资”,每拉进一名参赌人员“奖励”88元至288元不等,“发包手”则每半天发300元至350元“工资”。
经警方查明,2018年初至案发,该团伙累计抽头渔利300余万元,参赌人员来自全国14个省市1620人,赌博资金流水则达到了惊人的1亿余元。
据犯罪嫌疑人郏某交代,起初,他在 上以每天200元的价格购买“机器人”软件使用权操作赌博,仅117天就非法获利11.7万元。与他人“参股”开设赌场后,他还将“机器人”软件的操作使用方法传授给了另案处理的曾某等人。
就在赌博团伙成员在组织参赌人员肆意狂赌的同时,有的参赌人员却输掉了数以百万计的家产,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如今债务缠身。
“参赌人员每次最少要充值100元,每局开庄800元起步,且上不封顶,平均5分钟一局,非常快,且每局至少有30多人参赌,经常有人一晚输掉十几万元。”周小凯介绍。
正所谓“十赌九输”。在众多参赌人员中,盐城籍的朱某也是输得很惨的一个。他参与微信赌博,最高峰曾经赢了100多万元,以至于“收不住手”。后来,他不仅输掉了赢来的100多万元,还输掉了自己手上的130万元资金。
2019年1月29日,郏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起诉;3月15日,於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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