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公告编 :2016-060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
告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 :2016-05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未完成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工作将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承接。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协议中简称“甲方”)、西南证券(协议中简称“丙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协议中简称“乙方”)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 为
010900274710702 ,截至 2016年 4月 19日,专户余额为 1,614,721.14元。
该专户的资金余额为甲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的节余资金,全部为前期募集资金存储产生的净利息收入。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勇、罗李黎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自 2016年 1月起,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
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