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复滴滴” 商标专利上演快鱼吃慢鱼

再往后退个十年左右,你一定想不到可以把大众、本田、现代、观致等车当成普通出租车一样做。那个时候,这些车真的是有钱人家的座驾,小市民是没法坐上副驾驶的。但是,如今,只要不是限量版的车,只要这个车主在打车软件上做生意,你只需要来个打车服务,之后你就是这个比较牛逼的车的上帝了,毕竟你是正儿八经的消费者。

“滴滴出行”算是如今的打车软件里最有群众基础的一个了吧。但是,“滴滴出行“的最初可不叫这个。两年前,细心一点的“打车族”发现:自己手机中的“嘀嘀打车”软件,不知怎地变成了“滴滴打车”。殊不知,这一字之差,背后暗藏着一起总额为8020万元的天价索赔案。

大家刚刚叫惯了,为啥要改名?原来,北京小桔公司遇到了麻烦:“嘀嘀打车”火了以后,他们才发现,宁波妙影公司早在2012年5月21日,就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核发的商标“嘀嘀”,核定使用类别包括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之后又把使用权转让给了自家“兄弟”杭州妙影公司。

2014年5月,北京小桔公司把“嘀嘀打车”改名为“滴滴打车”,是因为就在当月,宁波、杭州两家妙影公司到法院把他们给告了。起诉书中提出的主要诉求是:北京小桔公司停止侵权,在中国知识产权 、钱江晚 、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等全国主流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8000万元,承担20万元律师费等。

和很多诉讼案一样,和解对小桔公司、妙影公司而言是一个共赢结果。但是滴滴的诉讼案件还是给互联 公司敲响了警钟:新兴的互联 企业要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理念,注意避让他人知识产权,做好品牌创立的前期准备,避免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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