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持续了十几年的“双十一” 络购物狂欢节,已经成为众多人最期待的购物节日。随着日子越来越近,各大电商平台现在也纷纷开启了预热活动,诸多商品的优惠折扣信息不停推送。对于很多 友来说, 上买东西时先看看购买过该商品顾客的评价高低,参考一下商家的信誉度,成为了大家判断商品质量等内容的重要操作。那么, 络商家呈现给消费者的各种评价信息都是客观真实的吗?其实不然。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就给喜欢 上购物的市民们提了个醒。

男子开发出自动评价软件 络售卖

2019年4月份,湖南男子彭某自己开发出一款“某自动评价软件”,该软件可产生 络购物平台登录二维码,手机扫码后可自动获取该用户的“CK”(注:CK是英文cookie简称,系用户登录购物平台时产生的一组身份认证信息,无需账 、密码即可执行对账 权限内的操作),并可通过使用“CK”对用户购物未做追评的信息进行自动评价,还可通过追评评价发布各种广告。

软件开发成功后,彭某联系到江苏的朋友陈某帮忙通过 络销售该软件,获利后二人平分。一个月后,因售卖软件的利益分配产生了纠纷,彭某结束了与陈某的合作,将自己开发的软件改名为“某全自动评价工具”,通过微信群自行销售,而陈某则继续通过 络销售具有同样功能的“某自动评价软件”。

发现了软件的“强大”功能后,湖南男子刘某和郑某先后从陈某及彭某手中购买了这两款软件。他们通过“地推人员”(即地面推广人员,通过发送礼品的形式,将软件生成的二维码让购物平台用户扫码后自动获取用户的“CK”)对使用该软件获取的用户“CK”进行购买,再将这些信息出售给需要进行购物追评以此进行好评刷单的客户。

软件销售使用获利“一条龙”终被抓

当年5月底,一名“地推人员”被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抓获,办案民警顺藤摸瓜,了解到指使其工作的刘某和郑某就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某小区居住。对此,民警迅速调查,并成功将刘某和郑某在其住所抓住。在二人交代相关犯罪事实后,办案民警对他们的上家彭某和陈某进行进一步追踪,并先后赶赴湖南省及江苏省,将彭某和陈某分别抓获归案。

经公安部门调查,通过销售自动评价软件,彭某获取利润2万余元,陈某获取利润1万余元。同时,陈某从刘某手中获取“CK”信息600余条,刘某和郑某则通过售卖“CK”信息分别获取利润2万余元。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彭某、陈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刘某、郑某、陈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数据,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依法判决,彭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陈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刘某、郑某分别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购不能只看商品评价 保护隐私最重要

审理该案的主审法官称,该案中的彭某,如若到正规的软件行业应聘就职,定能如鱼得水,前程一片大好,但其却反其道而行之,利用商家想通过追评提高自己信誉的需求,研究开发出了相关软件,却因自己的高智商、高水平而身陷囹圄,实在不该。

法官表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 络购物软件的普及,不断方便着人们的生活,也为如何更好的监管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有些商家为提高信誉度,故意恶意刷单、追评,形成商家的良好信誉及商品的优质评价,以此蒙蔽 购用户。因此,市民们在通过 络购物平台选购心仪的物品时,不要单纯以相关评价来判断商品的好坏及商家的信誉高低,而是最好多逛逛,多对比,要针对商品本身仔细甄别其质量优劣。同时,更不要过于相信一些商品评价中掺杂的优惠信息或其它广告内容,防止受骗上当。此外,法官提醒广大市民, 络购物时要随时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隐私,切莫因为 络商家给出的一些返利优惠或赠品而轻易跟随对方进行不必要的扫码或转账操作,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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