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8月30日,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东莞市“数字政府”建设项目(2019-2021年)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显示“设计服务”的采购价格在49364300人民币。
而在9月2日,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再次发布《东莞市“数字政府”建设项目(2019-2021年)采购计划》,显示“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预算金额在2742462000元人民币(27.4亿),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予以突出。
据了解,投标截止9月24日。值得注意的是,基础平台打造上,东莞市这个项目主要会建设“政务数据大脑”、“政务云平台”、“政务 络平台”、“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4大平台。
由于整体是“竞争性磋商”,不知腾讯、华为或者谁将拿下这个大单。
目前,广东省已经将“数字广东”列为一 工程,并且数字广东公司已经在全省推广“粤省事”、“政务服务 ”、“协同办公平台”三大平台,那究竟东莞的“数字政府”与省级平台保持何种关系?
《招标公告》在文中“横纵向关系定位”处对这一问题予以说明:
与省的关系。
省、市“数字政府”的关系是总体与分支的关系,按省的统一领导、规划设计和标准规范,制定符合东莞“数字政府”发展的区域性规划设计和管理细则,建设统一的市级实体平台,与“粤省事”小程序,省级云、 、数以及应用支撑平台等高标准对接,并充分利用省提供的集约化创新政务应用功能,开展本地政务应用与服务的建设和运营,并着力开展特色应用创新。
《招标公告》还明确指出,将“建设粤省事东莞地市专版”——相信其与数字广东项目将会进行下一步合作。
雷锋 择取了《招标公告》的内容,主要是“技术需求”这部分。如下:
1.1 项目背景
东莞市“数字政府”统筹建设项目是东莞实施“数字政府”改革后实施的首批一体化、系统化的电子政务统筹建设项目。项目的提出,旨在通过全市信息化电子政务项目的集中管理,统筹规划实施,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尤其是政务云、政务 、数据大脑的统筹建设,大力提升全市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积极破解 络互通难、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的三难问题,真正实现 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变三难为三通,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最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与服务,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 会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推动我市“数字政府”改革顺利开展。
1.2 建设目标
从新体制、新架构、新服务、新发展四个方面发力,推进以数据资源为驱动的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体制改革,构建 “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新体制;建成上接国家和省、下联镇(街道、园区)和村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电子政务 络体系,升级构建高效统一政务 络平台、集约安全政务云平台、政务数据大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形成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新架构;建成“虚实融合、标准统一、运行规范、数据共享、协同联动、监管有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城市服务;推动政府数据治理,释放政府数据红利,以政府数据资源扶持产业发展、带动行业创新,形成大数据驱动、智能化运行、多主体协同、内生性治理的“数字政府”可持续发展路径,引领东莞“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新发展,力争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数字政府”。
1.3 总体设计
1.3.1 总体架构
东莞市“数字政府”建设采用向下联结城市无处不在的智能终端,中间利用横向融合云、人工智能、大数据、视频、融合通信,时空地理信息、物联 等新ICT技术的数字平台,向上提供服务能力支撑智慧应用的总体架构。总体架构图如下所示:
基础设施层包括前端感知层和 络层两个组成部分,端即城市感知层,通过物联设备、摄像头、移动终端对城市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对于已建的感知设备,采用集成复用原则,并进行增补方式合理化添加,新增移动终端感知城市的新方式。连接 络属于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层,主要包括政务 、物联 、互联 和行业专 ,以及新建的空天地应急通信专 。不同的感知终端通过适用的 络将数据上传至数字平台,不同的数字平台部署于不同的 络类型中,作用于顶层智慧应用。
数字平台层:包括云计算、大数据、时空地理信息、视频云、融合通信、物联 、人工智能等能力,统一由融合集成平台进行服务发布和接口管理。数字平台藉由打破各能力平台、云、 络边界,连接平台底层能力和上层应用。通过在部门/镇街(园区)建立数据湖子节点的方式,基于市政务数据大脑与部门/镇街(园区)的数据交互,打通全流程业务流和数据流,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共享共用。同时,通过服务联接API对外提供数字化服务,实现平台与智慧应用数字化全联接协同,可大大降低后续智慧应用上线周期,推进智慧应用的快速更迭创新。通过数字平台的构建,将数据汇聚,将能力开放,让上层的应用都可以使用这些能力。
智慧应用:以感知、 络和数字平台为支撑,涵盖数字政府建设全方面,在营商环境域、生态文明域、城市运营域、民生保障域、行政效能域和公共支撑域等领域开展智慧化应用,籍此打造一个绿色、文明、有序、高效、智慧的新型服务型政府。同时在打通多部门数据流和业务流的基础上构建城市智能运营中心(IOC),并与部门IOC子中心和镇街实(园区)IOC子中心实现业务协同,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城市运行态势监测、决策支持、日常事件管理和应急联动指挥调度。
1.3.2 数据架构
依托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从数据采集、数据汇聚、集成治理、数据存储到数据开放共享和数据服务,建设完整的大数据架构体系,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支撑大数据的业务应用。
通过数字政府的统筹建设,在各委办局内部打破传统的各科室独立建设数据库体的烟囱模式,规划构建形成各委办局的统一应用架构与数据管理平台,归集单个委办局的所有数据;将其作为输入,规划构建形成全市的数据中心库,存储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所需的所有数据,打通全市数据壁垒,服务于需要多部门数据融合的业务应用,提升应用水平。
1.3.3 数字平台技术架构
数字平台技术架构设计遵循面向服务的架构(SOA)设计思想,以服务为核心,提供标准化的服务接口、服务组件和服务访问方式;以复用为原则,尽可能实现服务在整个数据中心所承载的各类应用中的重用;以服务间的松耦合为基准,提供多种服务组合方式;以灵活的业务编排为手段,满足多种智慧业务的需求。
技术实现以数字平台为核心,提供包括云计算、大数据、时空信息服务、视频云、融合通信、物联 、人工智能等能力,统一由能力开放平台进行服务发布和接口管理。打破各能力平台、云、 络边界,连接平台底层能力和应用,打通业务和数据流,通过服务联接API对外提供数字化服务,实现平台与智慧应用数字化全联接协同,降低后续智慧应用上线周期,推进智慧应用的快速更迭创新。
1.3.4 安全架构
严格依据智慧城市的安全标准、等保三级标准、等保2.0的标准,划分为安全技术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运维体系。安全技术体系建设从技术层面上,构建基于软件定义安全的智能防护体系与主动诱捕体系,从物理层、平台层、 络层、数据层、应用层、主机层、终端层层层深入,构筑纵深防御体系,建设一个具有韧性的安全技术体系。安全管理体系从管理制度制定、管理岗位的设定、安全赋能培训的实施等,保障后期安全、健康的运营。安全运维体系从事前进行漏洞扫描、攻防演练等主动发现系统的漏洞、事中发现攻击行为进行及时响应及补丁修复,事后进行策略调整及攻击事件的溯源,构建全方位立体的安全运维体系。
建立物理安全、 络安全、数据加密、数据备份、病毒防护等全方位安全保护策略体系,提高“数字政府”信息安全主动防御能力。
按照国家安全可靠技术规范要求,加快建设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通信 络等安全可靠技术体系。加强安全可靠设备和系统的适配标准研发,推广成熟的安全可靠产品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应用,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持续的安全支撑。
1.3.5 络架构
市政务外 通过市广域核心节点向上联接省广域核心节点,通过市城域核心节点联接政务云中心和互联 出口区,再通过市汇聚节点联接市级各委办局 络和镇街汇聚节点。市城域核心、市汇聚、镇街汇聚设备作为政务外 骨干设备,应具备大容量,高性能,良好的扩展性,支持MPLS VPN、SRV6、SDN等新技术。
全市所有政务外 用户通过Internet出口访问互联 。市级城域 只在市一级建设数据中心,承载市级及市下辖所有镇街的数据存储和业务托管,镇街不再单独建设数据中心;同时建立同城数据灾备中心,增强数据中心可靠性。
1.3.6 横纵向关系定位
(1)与省的关系。省、市“数字政府”的关系是总体与分支的关系,按省的统一领导、规划设计和标准规范,制定符合东莞“数字政府”发展的区域性规划设计和管理细则,建设统一的市级实体平台,与“粤省事”小程序,省级云、 、数以及应用支撑平台等高标准对接,并充分利用省提供的集约化创新政务应用功能,开展本地政务应用与服务的建设和运营,并着力开展特色应用创新。
(2)与镇(街道、园区)的关系。市与镇(街道、园区)“数字政府”建设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在平台上,是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的关系,市专注于实体平台建设,侧重统筹管理,面向全市提供优质技术资源支撑,各园区、镇(街)不再投资建设实体平台,可按需申请虚拟平台,用于应用创新。在管理上,全市统一顶层设计,统一体制机制、标准规范和规划设计,园区、镇(街)实施底盘设计,分区部署、分级服务、以点到片(东莞六大片区)、以片带面。
(3)与各部门应用的关系。市与各部门应用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原则上各部门原有应用必须全部迁移到市统一云平台,不再保留自有实体云平台,可申请部门“虚拟平台”资源,专注于行业应用开发。市与个别部门应用也存在总体与分支的关系,特色部门可保留原有实体云平台,通过改造作为分平台由市统一云平台纳管。
(4)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关系。东莞“数字政府”是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枢纽,要围绕“统”和“通”的问题展开,“统”是指将东莞“数字政府”建设一个以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大服务为支撑的统一整体,“通”是指将东莞整体“数字政府”的能力向湾区辐射,做好政务 络、系统、平台的接口和标准,推动穗莞深跨城通办,粤港澳大湾区跨域联动,提升湾区通关效率,以信息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流、物流、资金流畅通,提升穗莞深、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协同协作能力。
1.4 建设内容
1.4.1 基础平台
东莞市“数字政府”基础平台以“坚持协同共享、坚持优化流程、坚持试点先行、坚持安全可控”等为原则,建设政务数据大脑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政务云平台、政务 络平台、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等四大基础平台。
一、政务数据大脑
通过大数据汇集治理实现数据信息资源的统一归集,形成全面有效的东莞政务数据资源体系,为信息资源深度利用奠定基础;通过大数据共享融合突破数据间交流利用障碍,实现信息资源的普惠化,通过数据融合开放探索“众创汇智”开放性管理服务思路;通过大数据服务增效实现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展示、分析与决策,发挥大数据资源的作用与价值,提升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本期将在政务数据大脑建设一期的基础上,进行二期建设,使政务数据大脑更丰富地汇聚数据、广泛地治理数据、更可靠地维护数据、更深层次地分析数据。
(一)扩宽数据接入渠道,丰富数据大脑资源
在数据资源目录以及人口、法人、房屋、宏观经济、基础地理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资源库基础上统筹建设健康保障、 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应急维稳、教育、交通、医疗等主题数据资源库,不断丰富数据大脑的数据资源,推动开展行业大数据应用建设。东莞市政务数据大脑二期项目需要推进委办局的数据整合,提高现有数据湖的委办局数据子湖接入能力,对数据湖进行功能升级,并且做好与省数据湖的对接;建设更多的专题库应用,包括教育局IOC专题库、环保局IOC专题库、智 工程IOC专题库、城管局IOC专题库;建设个人、企业、政务等知识图谱。
(二)加大数据治理力度,夯实数据质量基础
为加大数据治理的力度,本期项目拟派驻数据治理专员对全市所有委办局进行长达三年的数据治理,并且根据数据大脑的数据标准与目录规范,对各委办局相关系统进行系统对接改造,实现数据的统一。除此之外,目前数据大脑缺少对数据质量评估、监督的相关数据管理系统,本期将在原来数据大脑上补充数据对账系统、数据管理工作考核通 系统、数据管理综合贡献度评估模型的建设,同时对应的大数据治理平台、大数据服务平台亦将进行升级改造,使数据质量更上一层楼。
(三)开放数据资源服务,培育数据创新产业
本项目将基于数据东莞 构建东莞市数据资源开放平台,提供不同行业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开放下载和API订阅等数据服务,吸引 会力量参与大数据挖掘、大数据应用建设,培育东莞市大数据产业聚集和创新。另外本项目将在数据大脑一期的API服务接口基础上,开放更多的API服务基础能力。
(四)提高数据容灾能力,护航数据可靠发展
从提升数据共享和存储空间利用率、降低服务器硬件投入等方面来考虑,本期项目需要大数据基础平台实现计算与存储分离的部署模式,部署独立的分布式HDFS存储资源池,利于以后的存储扩容和数据共享,且不浪费计算资源。另外,随着新的业务部门数据汇聚到政务数据大脑,相应大数据基础平台承载需求越来越大,因此本项目有必要对大数据平台进行设备扩容,同时为满足数据大脑的高可靠性要求,还需建设大数据基础平台的容灾备份站点。
二、政务云平台
(一)建立东莞市“数字政府”统一政务云平台。
按照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建设规范要求,以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建设东莞市“数字政府”统一政务云平台;已建政务云平台原则上不再进行扩容,并按要求与统一政务云实现对接,纳入统一管理。
(二)推动东莞市“数字政府”行业云平台对接。
对业务专业性强、安全要求高、数据信息量大的市级行业部门,在满足行业管理规范及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按统一规范做好已建特色行业云平台与东莞市“数字政府”统一政务云平台对接,纳入统一管理。已建行业云平台原则上不再扩容,由东莞市“数字政府”统一政务云平台提供云资源。
(三)建设统一政务云管理平台。
建设全市统一政务云管理平台,实现东莞市“数字政府”统一政务云平台逻辑上的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部署、统一监控和统一备份,并预留开放接口,以实现与省级政务云平台的对接。
(四)整合现有机房及IT资产。
制定东莞市“数字政府”统一政务云平台建设和系统迁移等实施进度计划,由“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逐步接管各市级部门已建政务数据机房及基础设施;部分需要保留本地数据和备份数据的、有特殊要求需在本地机房部署系统的,原则上可保留原机房;部分进行评估后改造为 络汇聚节点机房,以完善城域 络架构和覆盖;其他机房随部门业务系统迁移逐步撤销。完成系统迁云后,闲置的设施充分统筹利旧,凡可重复利用的软硬件资源不再重复采购
(五)推动政务业务应用迁云工作。
遵循不影响各部门业务正常开展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市直各部门及园区、镇(街)业务系统接管及迁移上云计划,根据业务迁移难易程度,成熟一个迁移一个,逐步实现市政府各部门及园区、镇(街)业务系统整体迁移到统一政务云平台,实现资源集约和数据汇聚。对于部分业务专业性强、安全要求高、数据信息量大、确有需要内部管理运维的政务信息系统,应开放业务接口实现数据共享,逐步实现纳管、迁移和升级到统一政务云平台,实现平稳过渡、无缝衔接。
三、政务 络平台
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和《广东省地市电子政务外 技术指南(2019版)》的要求和指导,结合东莞市的实际情况,以“同架构、广覆盖、高可靠、富能力”的建设思路,完善东莞市统一电子政务 络标准,充分利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管道和 络资源,建设政务外 骨干 ,升级互联 出口带宽,提升电子政务外 承载能力,推动电子政务外 IPv6改造,整合全市各类分散隔离的非涉密业务专 ,形成高效统一的东莞市电子政务外 一体化 络体系。
(一)全市政务外 骨干 建设
建设覆盖全市主要市直单位、园区、镇(街)的政务外 骨干 ,通过管道和光缆铺设,形成7个一级光缆环,满足市人民政府、各主要市直单位、园区、镇(街)对政务外 高带宽和链路冗余等需求,为电子政务开展提供良好的 络基础。同时,按需逐步提升互联 出口带宽,进一步提升政务外 的承载能力。
(二)加快电子政务外 IPv6应用改造。
加大IPv6布局规划力度,提升IPv6的应用率。在现有政务外 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对关键 络设备进行更新或扩容,提供IPv6访问通道,完善电子政务外 IPv6支撑能力。逐步改造现有应用系统,扩大IPv6使用规模,推动电子政务外 IPv6的应用。
(三)推进全市业务专 整合和迁移工作。
按照省统一规定和要求,完善电子政务 络体系。将部门各类分散隔离的业务专 ,通过 络割接、业务迁移等方式整合到统一的电子政务 络体系,充分利用线路资源,减少重复建设,为数据共享及大数据应用提供 络支撑。
四、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
打造全市政务服务“一张 ”,实现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平台“一 通办”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市政府批准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全过程流转。
(一)持续完善平台功能。
全程指导并要求各镇街与市本级同步做好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各类服务事项的梳理、规范及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实现所有依申请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申办受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优化政务服务 功能,实现 上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实现不同服务渠道服务事项同源、服务标准统一、办理平台统一;推广移动政务服务,实现移动政务服务集约建设、规范管理,完成“从大厅到指尖”、“指尖上办理服务”的转变。
(二)完善多级政务服务体系。
深入开展简政放权,持续推进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镇街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至各镇街,并进驻综合服务中心,将市、镇“一门式一 式”政务服务项目延伸到村( 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通政务服务“毛细血管”。通过改革,形成全市1个市级办事大厅、3个片区政务服务中心、32个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和586个村( 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多级政务服务体系。
(三)建设粤省事东莞地市专版
利用“互联 +”思维,整合东莞本地民生服务,由线下搬到线上,构建民生服务支撑平台。粤省事东莞地市专版就是依托于民生服务平台的微信小程序对广大东莞群众提供指尖服务。
雷锋 注:除了以上这些“技术要求”,该文件还在营商环境域、生态文明域、城市运营域、民生保障域、公共支撑域、安全体系建设均设有相应的要求。(雷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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