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谈阔论“区块链”就是成功人士?“导师荐股”能带你发财?……近年来,随着即时通讯技术、互联 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电信 络诈骗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影响。近日,红桥区人民法院向 会通 涉电信 络诈骗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在一起案例中,寇某某、陈某某等人通过设立公司方式组成犯罪集团开展电信诈骗活动。该犯罪集团不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还有专门设计的APP软件,用“云技术”、“区块链”等流行概念进行包装,骗取被害人信任。该组织成员利用微信、探探等互联 聊天软件添加数百名被害人,包装成功人士身份聊天骗取信任后,编造高额盈利事实,诱骗被害人通过可后台调控的虚假投资软件进行投资,以错误引导、后台调控、限制出金等手段,造成被害人钱款亏损,进而达到诈骗钱款目的。截至案发,该犯罪集团涉案数额共计人民币730余万元。法院依据各被告人犯罪中的作用、犯罪数额、退缴退赔及认罪悔罪情况等情节分别判处刑罚,其中主犯寇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犯罪分子通过聊天交友等方式培养信任,进而对被害人进行诈骗的案件屡屡见诸 道,此类案件被告人往往人数众多、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设计有专门的话术模板,运用多种方式挑选潜在被害人群,专业性极强,令人难以防备。本案中,犯罪集团在聊天软件上挑选目标群体实施诈骗,不仅严重侵害公民财产权益,还对部分被害人造成了感情创伤。法官郑重提醒,公民个人在使用 络交友平台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牢牢看住“钱袋子”,避免陷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造成情财两伤。
此外,荐股类诈骗也屡见不鲜。被告人唐某某以未实际注册的某公司的名义,通过校园招聘等形式,招募被告人李某、黄某等,形成较为固定的诈骗集团。该诈骗集团冒充东方财富、同花顺等投资公司工作人员,以推荐优质股票等名义,将被害人拉入事先建立的微信群,并在微信群内冒充“投资导师”“开户客服”,鼓吹“投资导师”权威,相互配合进行“炒群”,骗取被害人信任,诱使被害人向该犯罪集团推荐的投资平台入金,但平台并未与真实的期货、股票市场相连通,被害人的钱款均未进行真实的投资交易,而是进入诈骗集团实际控制的个人或对公账户,被告人还通过制造被害人投资失败的假象,使被害人误认为账户资金的减少系投资亏损。
该诈骗集团涉案数额共计人民币约720万元。经审理,被告人唐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
法官提醒,荐股类诈骗以炒股理财为诱饵,迷惑性强、持续时间长,广大股民要提高警觉,应在正规平台在开户投资,不轻信所谓“投资导师”或者“内幕消息”,对于“高回 ”、“高收益”要擦亮双眼、谨慎投资,防止因疏忽大意被骗得血本无归。
策划 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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