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 北京8月31日讯 日前,深交所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宇软件”,300271.SZ)下发了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65 )。8月30日,华宇软件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
该公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 告相关议案。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未收到董事长邵学关于2021年半年度 告相关议案的意见,邵学将不能在本次董事会履行董事职责。
对于邵学不能履职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华宇软件表示,2021年3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通知,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学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自2021年3月21日对其实施留置。该事件目前尚在有关部门调查阶段。经了解,上述情况仅针对邵学个人,与公司无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
关注函指出,2021年8月30日,华宇软件披露《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公告显示,华宇软件于2021年3月22日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通知,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学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自2021年3月21日对其实施留置。前述事项导致邵学不能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年半年度 告的相关议案。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高度关注,请华宇软件就以下事项认真核实并说明:
1.请补充披露公司及邵学家属截至目前就邵学涉嫌行贿的具体事项所掌握的信息,公司判断相关事项“仅针对邵学先生个人,与公司无关”的依据及合理性。
2.公告显示,公司自2021年3月22日已知悉邵学因涉嫌行贿被留置,请核实前述事项的时间脉络及公司知悉事项的具体时点,说明未及时披露邵学被实施留置事项的原因,是否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8.2.5条第九款、第十款的有关规定,并补充 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3.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 告》《2020年年度 告》等,公告均显示邵学“因故”未能出席。此外,公司 备的年度 告董监高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等文件显示,邵学作为公司董事对相关文件进行了签字确认。请说明在公司已知悉邵学被留置的情况下,未在前述公告中对邵学被留置事项进行披露的原因,前次董事会决议、定期 告及相关公告披露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备文件签字是否真实。
4.请结合邵学在日常经营决策、公司运营等方面的影响,详细说明其被留置是否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波动情况充分提示风险。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请华宇软件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送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65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公告显示,你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通知,对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学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自2021年3月21日对其实施留置。前述事项导致邵学不能参加你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年半年度 告的相关议案。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认真核实并说明:
1.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及邵学家属截至目前就邵学涉嫌行贿的具体事项所掌握的信息,公司判断相关事项“仅针对邵学先生个人,与公司无关”的依据及合理性。
2.公告显示,你公司自2021年3月22日已知悉邵学因涉嫌行贿被留置,请核实前述事项的时间脉络及公司知悉事项的具体时点,说明未及时披露邵学被实施留置事项的原因,是否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8.2.5条第九款、第十款的有关规定,并补充 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3.你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 告》《2020年年度 告》等,公告均显示邵学“因故”未能出席。此外,你公司 备的年度 告董监高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等文件显示,邵学作为公司董事对相关文件进行了签字确认。请说明在你公司已知悉邵学被留置的情况下,未在前述公告中对邵学被留置事项进行披露的原因,前次董事会决议、定期 告及相关公告披露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备文件签字是否真实。
4.请结合邵学在日常经营决策、公司运营等方面的影响,详细说明其被留置是否对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波动情况充分提示风险。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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