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的特大暴雨早已停歇,但数十万辆“泡水车”的后续流向却牵动人心。日前,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公布数据,目前,河南财险业已接到车险理赔 案18万件,初步估损52亿元。这其中,不乏一些新能源受损车。
在传统燃油车领域,针对“泡水车”的售后维修和保险理赔均有较为成熟的应对流程,但与新能源汽车配套的保险业务,还未能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不久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下称《专属条款》)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2021版行业征求意见稿),向 会公开征求意见。光大证券分析称,《专属条款》的推出,将进一步激发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力,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
“三电”系统
均在承保范围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已达603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06%。按照行业协会的预测,2021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突破240万辆,同比增长76%,市场占有率也将进一步攀升。
7月新能源汽车乘用车零售销量达到22.2万辆,同比增长169.4%。1-7月新能源汽车零售122.9万辆,同比增长210.2%。
据了解,在传统的车险条款下,电池、电控、电机这“三电”系统并不在保障范围内,理赔时也存在一定的争议。为进一步破除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顾虑,《专属条款》在意外事故责任中纳入了“起火燃烧”责任,并明确将“三电”悉数纳入被保范畴。根据《专属条款》的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以及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上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过程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
险费率有望降低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聚焦于对新能源车“三电”系统的保障,《专属条款》还推出了6项附加险,包括附加外部电 故障损失险、附加外部电 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等。
光大证券分析称,专属附加险的推出,是为了应对新能源汽车存在的特殊风险。此外,在《专属条款》中,特别提及了关于新能源汽车折旧金额的问题。按照条款中的规定,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的实际价值确定,而实际价值则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风险为基础的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理顺价格成本结构,科学厘定基准费率,引导市场费率更加合理,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上述人士认为,要推动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保险的规模化发展,进而推动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提速,在车险方面,有必要增设相应的补贴机制。在她看来,新能源汽车险费率有望降低。
消费者会买单么?
平安保险的人士认为,不同的用户对于保险的配置意愿和购置习惯不同,在已有基础车险的前提下,部分用户对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险的购买意愿目前还无法判断。不过,与《专属条款》同步推出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或许会吸引更多的车主关注。根据示范条款显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保险单载明车牌 码的新能源汽车,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虽然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均推出了针对驾驶人员安全的意外险,但这并不在强制险种范围内,与普通的重疾险、意外险相比,驾意险的费用要高一些,各家保险公司的推广力度也比较弱”,上述人士判断,针对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的保险条款出台后,或许会增强车主对这方面的关注,预期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也将进一步保障新能源车主的安全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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