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讯,同一箱进口牛奶,在某知名电商 站上每月固定购买的老客户花钱比新客户要高;同一个航班的机票,在某在线旅游平台用户只要第一次搜索不买,之后再搜索便开始暗暗涨价;而同一段打车旅程,用户使用安卓手机和苹果手机的 价竟然也不一样……
近日,多个互联 厂商被发现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用户数据,在同一时刻,对同一款产品或同一项服务,针对不同用户的 价实行差异化定价。这让不少亲测属实的消费者高呼气炸了,法律专家也指出,“大数据杀熟”已构成价格欺诈。那么,“看人下菜碟”的“大数据杀熟”都有那些套路?您是否有过中招呢?
套路一 同款产品老用户价更高
北京市民郑女士表示,自去年起,她开始在某知名 站上 上购买进口牛奶。“我就用一个手机 注册了一个账 ,第一次购买时,一箱是42元,当时并没有显示是优惠促销价,也没有提示我是“新客户价”。此后,因为我每个月都会固定买这个品牌、规格的进口牛奶,所以无意中发现,不管我之后第几次购买时,再也没有了第一次购买时的价格,而是一直都变成了49元一箱。”郑女士表示,不但食品有这样的情况,洗发水、牙膏等日用品都发现有类似的情况。
“如果是因为平台明确提出新人有满减礼包或者首充返现,而导致同款产品老用户花钱比新用户高,我觉得我们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毕竟互联 平台需要‘拉新’,我们之前也享受过这种新人福利。”市民唐女士表示,让她觉得无奈和难以接受的,是平台这种定价机制的“不透明”,“如果并没提及新人优惠,或除第一次外,新老客户在价格上依旧被区别对待,确实很伤害我们对这些互联 平台的信任。”
套路二 同款产品第一次不买价更高
在北京从事IT工作的汪先生,因为最近想回杭州的老家买房,所以总是搜索北京和杭州往返的机票信息。他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第一次在某知名机票代理 站上搜索北京飞杭州的航班之后,他看到一个最低的价格450元,没买,看了看,但几个小时之后,他再搜索同样的航班,发现价格已经涨高,次日再搜索,依旧没有第一次搜索到的“最低价格”了。反正都要买,因为担心再拖时间价格会更高,他次日赶紧下单购买了机票。
“我觉得后台肯定有大数据在统计,发现我开始频繁搜索这条航线,那肯定是有刚性需求了,所以第一次虽然搜索出来了‘便宜票’,但是我当时没有下单,之后就再没那么好的价格了。”汪先生说:“互联 生活里,不但在订机票方面我们付出的价格开始被‘大数据左右’,在生活中, 约车、定酒店,都存在这类‘大数据杀熟’的情况,‘老客户’们习惯性以为自己是‘老客户’肯定会得到更多优惠待遇,其实真实情况是有些商家更倾向用优惠吸引‘新人’。而且,经常被‘杀熟’的,应该是对价格相对没那么敏感的群体。”
郑女士在购买书籍方面也遭遇了相同的经历。“我有个习惯,最近想买但不太着急要的东西,喜欢先放入购物车,过几天再查查,发现同样的商品,价格一直都是忽高忽低的,不过市场供需嘛价格波动,我能理解,但是比如我第一次搜索后准备购买的儿童图书,价格是20多元一本,过几天再想买时,发现同一本书就是30多元了,再也没有第一次的价格。这种现象是比较频繁发生的,后来我只得决定购买该 站的会员卡,这样就不用再担心总买的消耗品悄悄涨价了,能直接以相对低的会员价买到。”
套路三 手机下单品牌影响价格
“同样是从温州南站打快车到均瑶大楼,苹果手机显示为52.1元,而安卓手机则显示为46元,难道真的存在大数据杀熟吗?”日前,某 友将某知名打车软件的两个手机 价截图发布在 上,引起消费者热议。“我用苹果机和安卓机自己做实验发现,同样一段路程顺风车苹果比安卓贵三四块,快车苹果比安卓贵13块”、“我和室友从公司回家是同一线路,每次打车她都比我贵七八块,因为她是苹果,我是安卓”……不少 友纷纷实测,称计价不但和新老客户有关,还似乎与手机系统有关系。
对此,相关打车软件回应称,从未有过大数据杀熟,预估价与实付价不同,会实时波动。而造成“预估价”波动的原因主要有:第一,每个行程的预估价是根据乘客定位、实时路况、预估行驶里程、时长计算预估的。第二,软件显示的预估价金额等于预估价减去优惠券抵扣金额。第三,乘客发单时所处的 络环境是复杂的,可能是移动 络、可能是Wi-Fi环境。不过,对于这一回应,很多 友表示并不买账。
针对这一问题,相关视频 站的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是由于苹果支付包含苹果收取的“过路费”导致的。如果消费者使用苹果的APP客户端,那么视频会员的 价将包含苹果手续费,因此会造成这种价格差异化的现象。
“大数据杀熟”已构成价格欺诈
“国家发改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指出,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消费者都是通过同一个互联 平台,在同样的销售环境中购买服务、或商品,价格是应该一致的,“而互联 厂商通过‘大数据杀熟’或针对不同手机实行不同定价,就是价格欺诈,不但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破坏了消费者的诚信依赖。”
“我们知道,消费者对平台形成的诚信依赖越是持久,平台就越应该尊重和善待消费者。而互联 厂商的‘大数据杀熟’则违背了信用原则,这样做无疑自毁长城。”邱宝昌指出,对于涉事的互联 厂商在商业道德上应该予以严厉谴责,并请相关行政部门查处,“企业应该承担信用责任,失信后,应当受到相关的信用处罚。”
邱宝昌还表示,我国《消费者保护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法规规定,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处罚机关也应当将其记入信用档案,向 会公布。“我们应该好找消费者用脚投票,这种利用‘大数据杀熟’的企业比一般的价格欺诈企业更可恶,对消费者造成的信用伤害也更严重。”邱宝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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