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2年度重点专项评审立项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已经完成了“工业软件”重点专项2022年度申 项目预申 书形式审查等相关工作,并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反馈,请各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及时查看系统通知及邮件。现就填 项目正式申 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 书填 要求
1.以下内容不可以修改:
(1)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单位、现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 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
(5)考核指标不能降低。
(6)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
(7)承诺的配套支撑条件不能降低(自筹经费不能低于预申 书承诺资金数)。
2.以下内容可以调整:
(1)考核指标根据需要可以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根据需要可以进一步细化。
(3)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3.完善项目参加人员及参与单位。在预申 书已有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上,项目应补充填 其他参加人员(骨干、其他研究人员)。若项目研究需要,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 协议。
4.附件材料
(1)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提供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联合申 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
(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
(4)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是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专家及港、澳、台地区专家,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要求聘用期覆盖所负责项目(含任务或课题)的执行期,相关证明随申 书一并 送。
二、项目预算编 要求
项目牵头单位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61 )和《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 )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编 预算。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根据科技部有关要求,每个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项目正式申 书中的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预申 数和经费指导数。
三、申 及评审纪律要求
2. 项目牵头申 单位、参与单位以及所有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 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 项目牵头申 单位、参与单位以及所有团队成员应严格遵守《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令第19 )《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 )等政策文件要求,严禁“打招呼”“走关系”等各类违规行为发生。
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 上填 要求
1. 请各申 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严格按照项目申 指南和信息系统的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 书(含预算申 书)。
2. 上填 时间:2022年7月20日8:00至2022年8月19日16:00。请各项目申 单位严格按照申 截止时间完成填 ,以免信息系统关闭造成无法正常登录、填 和提交。
正式填 前,申 单位可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栏目中下载项目申 书模板,并提前进行线下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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