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浦东新区教育局公布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重点关注
在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区教育局根据“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对本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学校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入学。如对口招生地段内登记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招考中心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小学阶段招生
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招考中心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招考中心提出入学申请。
6月4日-6月19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区级指定登记点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 名告知书”,作为入学 名的重要依据。
公民办小学入学 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 通办” 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 名系统”进行入学 名,选择“公办小学 名”或“民办小学 名”,其中,公办小学 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民办小学 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申请在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由招考中心按照操作细则安排入学。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本区登记入学,由招考中心安排就近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 )等要求,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 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 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须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公办小学验证。7月4日-7月10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 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 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 通办” 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 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 名验证点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 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7月25日-7月26日。
初中阶段招生
小学毕业信息核对。6月4日-6月15日,各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 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 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6月15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初中入学方式。本区公办初中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学生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学生对口入学。公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小学部实施“五年一孩”政策的一贯制学校,学生升入初中时仍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本区公办寄宿制学校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符合在本区就读初中条件的(入学条件同小学新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 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回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向招考中心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可向尚有学额的公办初中提供相关证件,申请办理入学手续。
民办学校招生
公布招生简章。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 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 名系统”以及区政府 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 名, 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实施 上 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 上 名和招生录取工作。6月22日-6月24日, 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 通办” 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 名系统”填 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 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 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6月27日-6月29日, 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 通办” 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 名系统”填 志愿,每个学生填 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 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 名,将不得再次 名或修改 名信息、放弃 名志愿。
规范录取程序。如 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 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6月20日-6月21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7月4日-7月5日,对 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 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招考中心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 名系统”。
发放入学告知。7月10日起,本区将通过短信、“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 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将录取名单 招考中心。学生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招考中心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 《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浦东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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