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 龙
中国互联 行业正在迎来史上最严监管,各大互联 平台企业几乎都没有能幸免于难。
自苹果推出触屏智能手机以来,人类 会快速向数字经济时代迈进。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UNCTAD)和中国信息通讯研究院(CAICT)的 告不约而同地把2010年视为一个节点,因为从这一年开始世界百强企业中互联 科技公司大幅增长,迄今已经占据了Top 10 中的七个席位。
中国市场也呈现出相同的特征,2010年以后数字经济快速增长,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底我国市值超10亿美元的数字平台企业达197家,超百亿美元数字平台数量达36家。即便在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低迷的背景下,我国平台经济仍然保持快速发展趋势,实现了56.3%的高速增长。
可以说,过去的十年,是数字平台企业近乎野蛮成长的黄金时期。滴滴也在这一时期起家,从2012年9月“滴滴出行”正式上线,业务不断拓展,从 约出租车、专车、快车、代驾、顺风车、小巴、共享单车、充电桩、交通大脑,一直到最近进入货运市场,滴滴已经成为国人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滴滴通过合并快的打车,收购优步(Uber)中国,成为中国交通出行市场中的最大赢家和最具市场潜力的互联 科技巨头之一。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事关百姓交通出行不可或缺的数字平台,不时地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从两年前的温州女孩和郑州空姐达乘滴滴顺风车遇害事件,到传统出租车公司对滴滴 约车的口诛笔伐;从乘客高峰期叫车被“动态加价”和“大数据杀熟”,到被控收取高达30%的服务抽成;从交通部门的行政约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反垄断调查到本月国家 信办要求下架“滴滴出行”App。
这一路走来,滴滴真的不容易,但作为一款出行必备的交通软件,滴滴已经不再是一个可以任性的出租车公司,滴滴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滴滴赴美上市也自然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额外关注。
但是,滴滴有什么错?又有什么“罪”?滴滴该受到何种处罚?
也许和其他提供 络零售、 交服务或即时通讯相比,没有哪个数字平台能够比提供人与人接触的交通出行服务更具有人身安全风险了。但是,滴滴的风险还不限于此。通过注册账户收集大量乘客和司机信息,通过出行轨迹精准定位个人家庭、单位位置,这些只需通过简单的手机端操作即可实现。经过对个人生活、工作轨迹的大数据分析,能够精准地对用户性格、消费偏好、工作性质、甚至隐私生活等进行个人画像,就能为需要客源的商家进行精准营销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更进一步说,滴滴掌控着从繁华都市到偏僻乡村的人们出行数据、上下班时间规律、甚至国家机关和关键行业企业的人员进出流量等,这就不仅仅是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安全和企业安全的重大问题了。
事实上,问题还不止于此,滴滴毕竟是一家企业,通过数轮融资,后面聚集了一帮渴望获取资本回 的金主,在利润的驱动下,滴滴本能地会通过拥有的大数据资源追求高额利益,这就不奇怪为什么会出现出行高峰期“动态加价”和“大数据杀熟”了。
这样的一家老百姓离不开、绕不过,掌握着大量个人信息以及国家机关和企业数据的互联 巨头,要说国家不对其加强监管,恐怕连滴滴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更何况,做大的滴滴背后,金主股东的背景日趋复杂,不仅有联想、阿里、腾讯这样的互联 巨头身影,据称还有身份诡秘的某外国军官。
2021年6月30日,滴滴赴美国上市,更让滴滴掌控的大数据有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被披露和掌控的风险。因此,近日国家 信办发布公告,对滴滴出行实行 络安全审查,可以说完全是预想之外又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梳理一下滴滴面对的问题,大体可以区分为三类。一是个人信息的保护责任。当滴滴掌握着大量的客户姓名、住所、电话、工作单位、出行规律、消费特征、甚至隐私生活等诸多信息时,这些信息对于商家而言意味着巨大的财富利益,同时也为不法商家或者个人谋取非法利益甚至铤而走险从事犯罪活动提供了动机。
正因如此,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于个人信息收集和处理的保护力度,审议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成为这一领域最具权威性和执行力的法律。截止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出现因滴滴泄露个人隐私信息而被诉或出现其他重大事件。但现在没有,并不等于将来没有,滴滴始终存在保护用户信息不被内部泄露或外部窃取的重大责任风险。
二是滴滴面临的反垄断市场监管风险。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公开数据,截止到2021年3月底,全国共有227家 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经营许可。但从活跃用户数量来看,滴滴以7775.5万用户占据榜单第一位置,超过其他所有 约车平台用户数量之和,是居于第二位的花小猪打车用户数量的近4倍。
滴滴自己披露的信息也显示,2020年底,滴滴乘客端App安装设备存量规模为4.2亿台,激活状态的司机端App安装量约为3000万台,“滴滴出行” 约车业务覆盖中国370多个城市。这样重要的市场地位使得滴滴无论对于司机端还是乘客端,都成为不可替代的出行选择,对于高峰期的所谓“动态加价”或者“大数据杀熟”乘客几乎毫无讨价还价的能力。
但是,从市场监管的视角来看,滴滴出行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动态加价”是否构成不公平的垄断高价,“大数据杀熟”是否构成没有正当理由的差别待遇,都需要通过事实和数据的严密推理,还需要从技术上破解算法本身是否构成歧视,被控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并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确切证据。这些对于并不掌握滴滴出行的算法原理和详实数据的监管部门来说,是一个具有很强挑战性的问题。
三是滴滴的数据安全和国家安全责任。如果说滴滴掌握的乘客信息和大数据算法只是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打车成本提高和让竞争对手望尘莫及的话,经过大数据分析处理的出行高峰期城市热力图、国家部委和重要行业企业的人员流动数据、以及城市交通状况卫星定位数据等,就足以成为影响城市治理、估算国家机关行为甚至紧急时刻成为预测或瘫痪城市功能运行的关键数据。
国际上已经发生过剑桥分析公司通过对脸书的数据分析、操作,成功地影响了美国总统大选的案例,我国也发生过多起电信诈骗导致公私财产巨额损失的案例。可以预测,滴滴掌握的大数据一旦泄露,或者被不法商人、黑客掌握,甚至在极端情况下被外国政府或军方控制,将会对我国重要城市治理、交通运行乃至国家政治、经济基础设施等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我国近年来出台了《国家安全法》《 络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6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数据安全法》,组成了我国防范国家安全、 络安全以及数据安全的铜墙铁壁。但是,即便如此,也不能认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企业数据和国家关键基础设施数据的安全可以高枕无忧,技术进步和资本的逐利本性永无止境,对于像滴滴这样掌握大量公民和国家数据的高科技公司加强安全审查势在必行,不可或缺。
2021年7月4日,国家互联 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 》,宣称“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并对滴滴实行 络安全审查。这只是国家机关对互联 平台企业实施 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监管执法的第一步。
我国现实中存在众多互联 行业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数字平台企业,希望国家针对滴滴公司的安全审查能够对目前平台企业泛滥成灾的信息收集起到震慑威力,也希望相关国家机关通过对违法违规企业的严惩,保护数字经济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和国家重要数据的安全,助推中国数字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据笔者知悉,目前国家对于滴滴的反垄断调查也正在进行。但是,基于信息不对称和利用数据算法实施违法行为的查处困难,对于数字平台这类高科技企业的竞争执法面临难以取证和竞争损害难以评估等种种法律和技术问题。对于像滴滴这样的数字平台企业的功与过、是与非,不管执法结果如何,老百姓心中自有公断。
虽然,生活在今天我们已经离不开数字平台给我们提供的便利,但是应了中国一句老话:“出来混日子欠债一定是要还的”。数字平台巨头们应当认真反思自省,是国家对于互联 的宽松政策扶持了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是我国巨大的人口红利加强了数字平台的数据竞争能力,是中国老百姓的勤劳智慧推动了平台企业的技术创新,是中国人民滋养了这一代众多数字平台企业的发展壮大。
企业越大,责任越大,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守门人”,数字平台巨头们应该加强自身合规建设,加大对于国际市场的开拓与竞争,凭借技术创新及合法经营赚取公平公正的利益, 效国家,回馈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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